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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8/1/13 14:36:57)·决议决定

2018年1月13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范大玉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认为,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体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服务中心大局”定位,按照“夯基础、创特色、争一流”要求,依法履职行权,积极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紧扣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目标,更加有力地服务中心大局;紧扣新时代代表工作新要求,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紧扣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特点,更加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紧扣新时代民主政治新精神,更加全面地提升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扣区委“六大战略重点”、“七个突出”重点工作,紧随时代步伐,紧扣发展大局,紧贴民生需求,紧抓监督实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华章,为推动新时代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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