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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大丰人大·(2016/9/30 10:08:03)·决议决定

(2016年9月30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第4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届人大以来我区未发生“由于因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情况,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定,我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保持不变,为277名。

现对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

一、区直机关的代表名额为13名;

二、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的代表名额为14名;

三、全区12个镇的代表名额为245名,具体名额为:

草堰  15      白驹    15     刘庄   16

西团  12      小海    15     大桥   12

草庙  11      万盈    18     南阳   14

三龙  21      新丰    40     大中   56   

四、驻丰农场代表名额为5名,具体名额为:

盐城监狱       2名

方强农场       1名

东坝头农场     1名

上海农场       1名

该代表名额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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