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接受区、各镇选举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决定
(2016年9月30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镇人大、人民政府,各区(园),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丰有关农场:
为保证全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经审议,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接受区、各镇选举委员会成员辞职,向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