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交通运输局专项工作评议的意见
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对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局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交通运输局对全区公路交通网络建设还缺乏统筹规划;对基层交通建设和管理还缺乏有力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要素和筹措资金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路建管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基层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亟待加强等。
会议建议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区委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的完善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做好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的衔接;要创新融资思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积极整合各类平台资源,争取上级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同时要严格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发挥职能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协调,以保证各类工程的顺利实施;要加强基层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养护管理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加大对违反交通管制、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人和事的执法力度,切实履行依法管护职能;要改进作风,靠前服务,加强文明用路法制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会议希望交通运输局以本次评议为契机,对照自身职能,对评议组提出的建议,迅速组织落实,推动整改不断深入;同时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推动自身工作提升新水平。
以上意见,请区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整改方案请于2016年8月5日前报区人大环资工委,有关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