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第23号)
2015年12月24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社局、民政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及早安排,把帮扶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摸底,认真落实好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优待抚恤等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妥善安排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始终把关注民生、推进社会保障、助贫帮困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多方争取,吃透实情,理清帮扶思路,不断加大扶贫解困工作力度,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帮扶解困和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各镇、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做好节前结对帮扶、慰问工作,确保各项解困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做好区财政资金配套安排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扶贫济困工作,努力造就全社会助贫帮困的浓烈氛围。对救助资金的安排,区政府要切实做好统筹,确保落实到位。
三、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政策,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调查走访困难群众、低保户、分散五保户以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资金是否已发放到位,对困难职工和群众生活以及医疗等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全力救助,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对车祸、重大疾病等导致贫困的群众给予重点扶持。坚持阳光操作,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规范解困资金的管理使用,保证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困难、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身上。
四、完善帮扶和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帮扶和社会救助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机制,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把确有生活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帮扶范围,避免重复、交叉、遗漏和短期行为,达到帮扶和社会救助全方位、长效性的目标,努力帮助解决弱势困难群众的生活、就医、就业、就学等困难。不断拓宽城镇下岗职工尤其是大龄职工、双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增强扶贫造血功能。
主持:吴家祥
出席:吴家祥 江志坚 夏继永 王周斌 江 波
列席:陈爱华 曹 震 王连军 黄 艳 黄 静
王海滨 杨海慧 李 勇 徐文忠
石根美 朱海东 王亚东 孟祥龙 蔡 东
黄 浩 潘俊山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农村工委整理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