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9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张春山检察长所作的《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