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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6/1/18 11:16:06)·决议决定

(2016年1月9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祥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认为,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区委工作大局和“转型升级、内涵发展、绿色增长”发展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新大丰、发展上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党委为中心统揽人大工作,坚持以代表作用发挥支撑人大工作,坚持以方式创新提升人大工作,坚持以自身建设促进人大工作。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凝心聚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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