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盐城市大丰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1月9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盐城市大丰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对实现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