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
2015年9月25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区环保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认为近年来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确立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工作成效显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环保执法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不断增强,为建设幸福大丰、美丽大丰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相比,环保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环保宣传的整体意识尚待进一步确立。针对性开展生态环保知识宣传不够,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方面还需要加强;引导更多企业确立环保生产理念,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方面还不够到位。二是换位思考的服务理念尚待进一步提高。少数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太注意维护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存在言语生硬、举止随意、以势压人,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等现象。三是环保执法的立威达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执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对批建不符和环保设施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企业、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城镇居民小区油气污染和噪音扰民等“老大难”问题,往往缺乏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影响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四是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尚待进一步深化。不少群众反映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污染水体和空气,对农业生产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集镇污水管网覆盖仍未达“十必接”基本要求,有效的监督机制至今仍未建立,导致部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评议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做好环保普法宣教工作。充分发挥好环保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工作宣传,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指导,特别是在对企业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的指导服务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细化相关企业阶段性环保目标任务,形成正向引导和激励机制。
2、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监管职能。用足用好政策,积极争取区各方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执法工作的重视,主动加强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环评机制,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通过规范严谨的执法程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执法工作的权威和效果。
3、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打造“清水走廊”工程。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垃圾等具体问题的有效监管,切实解决好困扰农村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对城区群众普遍关注的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查和重点污染区域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省市区三级1831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提高环保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4、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注重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导向性和长效性,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养;进一步壮大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完善专门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紧跟行业新兴前沿技术,进一步加强装备更新建设,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保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动真碰硬抓整改落实,以积极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更加广泛的认可。
以上意见,请区环保局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把专项工作评议转化为推进环保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动力。有关整改方案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报区人大环资工委,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3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