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 正文
 
 

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过《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建设新水源地的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5/7/17 16:42:18)·决议决定

(2015年7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新水源地建设的相关情况汇报,审议了新水源地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会议认为,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由于通榆河作为我市单一水源,目前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双水源”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水源结构,提升水源质量,盐城市政府决定将京杭大运河宝应段作新水源地建设。京杭大运河宝应段水量充沛,水质优良,管输安全,可为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新辟优质主水源提供保障。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紧紧抓住盐城市政府实施的新水源地建设机遇,成立专门班子,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制定方案,筹措建设资金,做好协调衔接,加快启动建设,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会议决定,通过《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建设新水源地的报告》。

 

大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15日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4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