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 正文
 
 

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过《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的决定

大丰人大·(2015/5/28 15:44:28)·决议决定

 

2015年5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527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说明,审议了《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组织编制《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具体,符合大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会议决定: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35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