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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大丰人大·(2015/1/3 11:07:22)·决议决定

(2014年12月31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13日至15日在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8、选举;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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