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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丰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交办意见

大丰人大·(2014/4/23 11:37:32)·决议决定

(2014年3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李国城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居民饮用水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议案列为第1号议案,在大会闭幕后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牵头、环资工委协助督办。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市人大农村工委和环资工委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征求了相关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就该议案的办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我市自2010年以来,率先启动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由于领导重视,投资大,进展快,去年已实现了市镇村饮用水工程全覆盖,成为全国饮用水安全示范县。但由于上游客水污染、检测能力不足等因素,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和完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建设实力大丰、幸福大丰、美丽大丰的高度,将提升饮用水质量作为改善民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制定办理1号议案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稳定、安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确保全市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一要加强源头整治。在通榆河取水口、丁溪河建立水环境监测点,加强客水和取水口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加强通榆河两侧综合治理,按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及两侧各1公里处,建立一级水源保护区,取缔畜禽养殖场、严禁新建有排放物的企业,封闭各类排污口。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立以林业为主的生产基地,严禁河堤水坡种植农作物等,减少农药和化肥等农业面源对水体的污染。要加强船只的检查,严防危化品船只进入河域。二要加大水处理力度。在提升现有工艺处理的基础上,加快臭氧活性炭等深度处理工艺推广进程,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大水处理力度,确保饮用水质量。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管,严格验收程序,加强检测,及时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三要加大饮用水检测力度。市自来水公司要增加投资,提升检测设备档次,加快建设二级检测室,加大检测范围,开展多项目的检测,提升饮用水检测水平。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要加强第三方检测和监督,增加检测频次,增加检测设备,在做好42项常规项目检测的基础上,选择对本地有影响的非常规项目进行检测,及时掌握饮用水质量,适时通报饮用水检测情况。四要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大新团河备用河道两侧的环境整治,按照一级水源的标准,严禁建设码头、堆场,封闭排水口,建好节制闸、河道驳岸等工程,推进备用水源建设。五要建立饮用水协调联动机制。市政府要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市水利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处理、检测和管理;市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的监测和水环境的控制;市卫生部门要加强饮用水的检测、监管;市交通部门要加强河域船只的管理。六要推进依法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保护和管理的决定,加大管理的力度,把饮用水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三)强化领导,统筹推进。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饮用水质量安全建设推进工作,加大饮水安全、饮用水卫生知识、节约水资源知识的普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提高全社会对饮用水卫生的关注程度。要增加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优先解决备用水源深度处理、检测设备、管网改造等资金需求,力争落实到位。要形成活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呼吁,争取长江水源引用工程早日立项。市有关部门及沿线的镇村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为提升饮用水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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