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6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张春山检察长所作的《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