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6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受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认为,2013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创新驱动、转型跨越”总基调和“六个聚焦”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务实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会议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指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着力促进经济更好发展;以关注民生为根本,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加快推进法治大丰进程;以促进履职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以提升效能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提出的“五个更加突出”要求,突出重点,依法监督,主动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