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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住建局专项工作情况的综合评议意见

大丰人大·(2013/9/30 17:28:35)·审议意见

本届以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努力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住建局依法履职,积极工作,科学编制规划,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严格收费管理,努力打造“费用洼地”;加强行业监管,不断促进产业发展;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为企业、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市住建局的工作客观上也存在一些不足: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连贯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收费和中介收费的区别、项目办理流程、所涉及自身收费的标准和依据等宣传解释不够;对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的规范、监管还没有完全到位;窗口作用发挥不足,工作环节连贯性不够,对中小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

建议市住建局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时效性,严格规划审批和执行;进一步加大自身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全面系统地开展工作宣传;进一步规范行政及中介收费行为,努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收费环境;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编制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充分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加强内设机构沟通协调,增强科室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住建工作的亲民度。

请市住建局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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