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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绿化建设和保护的决定

大丰人大·(2012/10/9 11:44:14)·决议决定

2012年9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几年来,我市以生态大丰、实力大丰建设为目标,以加强绿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实施城市绿化、干线绿化、园区绿化和镇村绿化,我市的绿化建设水平逐年提升,跻身全省先进行列,被省政府确定为“江苏省园林城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提升绿地保护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作下决定:

一、加强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是提升城市形象推进现代化进程,建设幸福大丰的重要方面。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好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宣传,统一认识,增强好绿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营造人人参与绿化、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科学制订绿化发展规划。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以增加绿量、优化结构、形成特色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努力形成面上绿化与景点建设相结合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绿地系统。要按照“绿大丰”的要求,科学编制我市城区、港区、园区、镇等绿地系统规划、公园和道路等专业性控制规划,为今后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评审后的全市绿地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和管理。 

三、加快建设,全面提升绿化发展水平。扩大城区和镇区、园区绿化总量,开展拆墙透绿、河岸建绿、单位建绿全面实施城区、镇区、园区绿化改造。完善街道景观加快街头游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集镇绿地、河滨绿地、厂区和校区绿地的建设,重点升级改造后街小巷的绿化,形成一路一景,一街一貌。创建园林单位国家标准,开展达标活动。增加休闲游园规划建设一批总量适宜、单体面积不小于1000m2以上的公共绿地和分布均衡的主题公园、游园。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新建农田林网,扩大经济林、公益林比例,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绿色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国道、省道、市镇、村庄公路绿化,形成多样性、立体化和特色鲜明的道路绿地系统。 

四、强化管理,认真落实绿化保护措施。对已建的公园、道路、街道、园区、港区、游园、镇、小区绿地,要建立管理档案,设立绿地保护标识,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随意改变绿地性质和面积、不占用绿地从事商业活动、不利用绿地乱搭乱建、不在绿地随意挖土砍伐、不在绿地毁绿种植、不随意移植绿地树木切实保护已建成的公共绿地、防护林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已立档保护的公共绿地,如因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改变绿地性质的,须严格审批程序向社会公示,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已建成的公共绿地,要公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单位绿化、企业内部绿化公园主干道等大型绿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制定政策,建立健全稳定投入机制。财政逐年递增城市绿化预算,提高管护标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镇村绿化建设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苗圃、花圃、草圃等绿色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六、严格执法,切实加强绿化工作监督。市林业、城管、规划、国土、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严重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对全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视察、议政,依法严格监督。

以上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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