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2011年9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的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始终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以提升公诉水平为目标,以延伸公诉职能为抓手,以提高公诉队伍能力素质为重点,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公诉工作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5条、第9条、第11条的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优化公诉人员配置。市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合理确定公诉人员数量和检察官职数,按照“精简后方,保障一线”的原则,加强对公诉部门的人员配备。探索为公诉人配备办案辅助人员,以减轻公诉人从事事务性工作的负担。要进一步优化公诉人员素质和知识结构,力争达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公诉人占全体公诉人员的85%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以上。要尽量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避免优秀公诉人才流失。要建立健全公诉人激励机制,保证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能力。要强化监督意识,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积极营造与侦查、审判机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要始终致力于提高监督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注重监督效果。要拓宽监督思路,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3、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要切实履行公诉职能,提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查能力,善于综合运用新知识、新成果审查判断证据。要正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和情节,提高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的能力。要提高庭前预测、庭上辩驳、庭上应变能力,确保出庭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注重延伸公诉职能,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等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
4、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要根据公诉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开展理论研究、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模拟诉辩对抗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公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要尝试建立公诉人专业化培训机制,多培养一些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要注重加快执法理念的转变,巩固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要切实建立、运行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诉人员的监督,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人队伍,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以上审议意见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14条的规定研究处理,落实情况请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大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