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大编﹝2019﹞59号文件,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及区委提名,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曹震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姜玲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