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554 更新时间:2020/5/28 16:31:15

区人民政府:

20205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自《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源治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等措施,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会议指出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我区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固废污泥处置等重点领域的防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准确理解和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的监督作用,把人大法律监督作为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抓手和动力。通过强化执法监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土壤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排查存在问题,逐一列出解决方案,实行办结消号制度,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不断提高防治水平。二是是要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要根据土壤承受能力来控制养殖总量,同时加大对偷排、直排、超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三是要强化危废污泥的规范管理。要督促企业完善危废仓库环保审批手续,加强对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的监管,做好对新建废盐综合利用单位的监管与服务。

三、要强化跟踪监督,形成推进合力

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抓好法律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企业、社会各界的主体意识;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注重提升队伍能力,配齐执法装备,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法律贯彻落实根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主管职能,各镇(街道、区)要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考核督查,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对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防治措施,依法强化考核问责,促进相关各方加强协调,全面提升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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