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52 更新时间:2016/10/18 17:48:03

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针对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5条、第22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维护老年人权益意识。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化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感,把做“五有”作为老龄工作目标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深入研究我区老年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我区的实情,科学、依法制定我区详细全面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区、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政策制度。要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用以推动和指导我区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敬老助老、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尊老、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老、子女尽孝的社会风尚,加强对空巢、独居老年人的关怀,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助老氛围。要进一步为支持家庭和子女承担养老责任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撑,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关爱老人、赡养老人。

2、完善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一是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增加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性收人,使保障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加快医疗保障步伐。统筹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扩大老年人医疗保障范围,并在个人缴费、看病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照顾,切实解决老年人看病贵问题。要想方设法落实好农村老年精神病人的收治措施。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养老、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将盐政发[2015]78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四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提高对“三无”老人的供养标准,特别要加大对享受低保的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和特困独居老人的救助力度,扩大政府托底对象购买服务范围。五是完善社会优待范围。电影院、剧院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要落实到位;要在大中镇福利院周边设立公交站台,以方便老年人购物及子女前往探视。

3、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按照大政办发[2015]99号文件精神,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配备,采用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社会筹措等渠道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行。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镇、村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或兼职人员加快培养和引进社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对养老护理员开展业务或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水平或者适当提高护理员的岗位补贴、津贴,要避免护理员经费占用老年人生活经费的现象发生。出台镇级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激励措施,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提高床位利用率。加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独居、空巢、高龄老人和机构内老年人开展长期稳定的服务。三是完善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小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对旧小区要想方设法逐步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社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四是推行医养融合服务。要按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居家养老对象医疗保健签约服务工作,以签订健康服务协议为抓手,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4、发挥各方职能,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龄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引导推动家庭赡养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工作,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村规民约等方式方法,提高赡养协议的签约率和履行率。进一步制定完善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举措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诉讼,要及时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实施司法救助。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年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涉老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中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引导子女注重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落实常回家看望人的规定。

以上审议意见以及执法检查报告,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14条的规定研究处理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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