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区人大确定2016年度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议案》,决定批准将大丰酒厂地块、悦城华府北侧地块、四中西侧飞达东路北侧地块、亚丰针织厂地块、花园小区地块、缫丝厂地块国有土地征收项目纳入我区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