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盐城市大丰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对实现2016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