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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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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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61 更新时间:2015/1/16 16:30:57
(2015年1月15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宋长琴院长所作的《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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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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