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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1/11/28 22:19:04)·执法检查

——2011年11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市残联理事长   陈汉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几个月来,我们围绕审议意见的落实做了不少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残疾人保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1、专题会办。7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家祥召集市残联、住建局、财政局、地税局、人防办、经信委、教育局、大中镇、市特校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残疾人保障工作进行专题会办。会议从重视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积极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残疾人事业组织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落实了相关部门责任。

2、经费保障。为了保障残疾人工作经费,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在年初下达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同时,将保障金征收作为专项基金的硬性指标落实。残联作为残疾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动加强同地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赢得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市地税部门克服困难,严格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幅度递增,今年上半年征收600万元,全年可望完成900万元征收任务。同时市财政将康复经费按人头0.30元的标准列入年初预算,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3、出台政策。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大丰市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政策》、《大丰市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暂行办法》。同时还出台了向低保家庭重残人员发放重残补贴金、向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补贴等优惠政策,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残疾人各项保障政策

1、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市人大视察结束后,我们采取措施,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减免建筑规费,按照市长办公会要求,组织力量,全力开展清障、拆迁等工作,完成了招投标。在建好围墙、配电房、完成桩基工程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紧土建,预计春节前大楼封顶,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2、创办镇级残疾人托养站。在创办大丰市残疾人庇护安养院,仁爱之家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白驹镇、方强镇残疾人托养站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创办了草庙、大桥、草堰镇残疾人托养站,在运作模式上与镇敬老院合作,实行资源共享,3家托养站全部于8月份投入运行,托养对象为智力、肢体、视力残疾人,每个托养站托养15名残疾人,并设立卫生室、康复训练室、活动室、手工作坊室。市财政将镇级残疾人托养站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每个托养站4万元,用于托养站运转补贴。

3、实施低保家庭重残补贴。根据省残联部署,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助金》的文件,市政府安排配套资金44.82万元。根据调查核实,全市低保家庭重残人员共1150人,其中城镇户口285人,农业户口865人,上半年发放低保家庭重残补贴金42.84万元,12月下旬发放下半年重残补贴金。

4、发放一级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和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经过调查核实,全市共有一级重残人员438人,其中城镇户口65人,农业户口373人,上半年发放护理补贴金15.09万元,12月下旬发放下半年重残护理补贴,向81名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补贴9.05万元。

5、开展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困残疾人家庭调查登记。为了保障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根据省残联部署,主动协调民政部门,抓好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全市一户多残家庭中残疾人共有1247人(城镇130人,农村1117人),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502人(城镇38人,农村464人);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729人(城镇81人,农村648人),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217人(城镇11人,农村206人)。二是测算经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一户多残、依老养残救助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经测算,我市今年需救助资金113.652万元,其中城镇12.348万元,农村101.304万元。目前正在起草出台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等特困残疾人救助实施意见。

6、大力组织实施康复工程。为确保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扎实开展“康复指导、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设施改造、康复知识普及”进家庭活动,以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为重点,组织实施康复工程。为5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给药;为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12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和无障碍环境改造,发放品种有四角拐杖、助听器、腋拐、座便椅、语音盲表、无障碍门铃、盲杖等50个品种,1244件;为贫困下肢重残人员捐赠轮椅200辆;为20名贫困截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49名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训练。

三、强化宣传,大力营造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浓烈氛围

1、利用媒体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印刷发放保障法小册子1000份。同时,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典型事迹。在盐城电视台、大丰电视台、省电视台、南京电视台、世博会生命阳光馆、盐城广播电视周报报道了“仁爱之家”大丰市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中心和爱心妈妈仲冠华的典型事迹。同时,市残联主要负责人还走进政风热线栏目,宣传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优惠政策,回答听众所提出的各类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反响。

2、列入普法宣传。市政府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市司法局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为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全市12个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为贫困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进一步增强。

3、结合助残日宣传。我们以第21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请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市电视台开展记者访谈,在施耐庵公园举行大型助残宣传活动,制作《残疾人保障法》、大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图片进行宣传,组织司法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影响,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及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形成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残疾人工作是积德行善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越来越重视,上级残联对残疾人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残疾人的期盼和愿望越来越多,做好残疾人工作使命光荣、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新的起点,从高起点谋划,用高标准要求,向高目标奋进,为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为残疾人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为建设幸福大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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