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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0/5/28 15:20:05)·专项工作

——2010年5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长琴

 

现将我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的意见》的精神,深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职能发挥、延伸审判职能等途径,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8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149人,适用非监禁刑116人,占总人数的77.9%。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聚众斗殴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48.9%和29.8%;抢劫占6.6%,另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交通肇事等。我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省、市法院荣记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被盐城团市委和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授予“盐城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连续多年被大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今年5月11日,省法院咨询委员会刑事审判调研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项检查盐城汇报会在我院召开,省、市法院领导对我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根基

   为切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总结和提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经验,我院采取配强审判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工作制度等措施,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基础建设,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配强审判力量。我院先后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此基础上,刑事审判庭指定一个合议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抽调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工作作风好的同志充实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队伍,形成老、中、青三代法官相结合的配置格局,组成了团结协作、业务精通的审判团体。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评析等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法官到上级法院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知识;赴结对共建的常州新北区法院等外地法院学习,学习先进办案经验;与苏州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研发基地,优先选送未成年人刑事法官参加学习,不断增强司法技能。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涉少案件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刑事审判庭青少年维权工作制度》、《未成年人量刑指导规则》等系列文件,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从制度上保障了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职能发挥,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成效

我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追求最佳教育效果为出发点,推行庭前调查,创新审判方式,强化教育挽救,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推行庭前调查,保障庭审有的放矢。我院专门设计了“未成年被告人调查问卷”、“法定代理人调查问卷”和“老师调查问卷”,庭审前及时发送给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老师填写,从不同的角度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思想动态、个人经历、案发后悔罪表现等情况,并委托大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调查,从中寻找被告人犯罪诱因和犯罪心理,准确掌握其犯罪动机,从而确定庭审重点,以便采取相应的庭审教育方式,做到一案一策,因人施教,确保庭审效果。对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前调查阶段形成的资料,连同审理后的刑事判决书以及相关回访材料专门装订台帐,做到一人一卡、一人一档,方便查阅使用。

二是坚持寓教于审,着力教育感化挽救。我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组织庭审活动,在加强对被告人年龄、犯罪事实审查、辩护权保障的同时,将教育感化贯穿于庭审过程的始终,并专门增设庭审教育程序,努力使未成年被告人从中接受教育,真诚悔过,重新做人。为提高教育效果,我院从市妇联、共青团、总工会等部门聘请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理工作,有力增强了庭审教育的感召力,受到很好效果。如被告人袁某某寻衅滋事案,袁某某14岁时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此后由于年轻气盛,一时冲动,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我院专门邀请市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共同做教育疏导工作。经过反复引导,最终使袁某某一改当初的骄横态度,在庭审中泪流满面,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三是创新审判方式,提高审判工作成效。为防止未成年被告人庭审时产生过重的思想压力,我院积极推行“圆桌审判”的庭审方式,特设法定代理人席位,全力营造宽松的庭审氛围,解除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压力,保障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提高庭审教育效果。三年来,运用圆桌审判共37次。赠送“法官寄语”。在向未成年被告人宣判、送达刑事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向其赠送“法官寄语”,着重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用法理和情理感化被告人,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新走向新生,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大胆适用暂缓判决。对部分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并具有管教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我院根据具体情况大胆适用暂缓判决的方式,即审理过程中为其设置适当的考察期,使其不耽误学习、不影响升学,让被告人在不脱离学校、不离开父母的生活环境中达到矫正目的,待相关情形消失后再依法审理、判决。如我院审理的被告人吴某、曹某盗窃一案,两被告人均系高三学生,因对学校不满而萌生让学校遭受损失的想法,趁隙窃取学校的电脑、投影仪等财物,赃物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由于案发时距离高考仅剩5个月,为不影响其参加高考,我院大胆采取暂缓判决的方式,一直等到高考结束后才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缓刑判决,效果较好。

(三)延伸审判职能,扩大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我院有多名法官分别兼任相关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以活生生的案例向在校学生宣传法律常识。今年4月份,针对毒品犯罪被告人年轻化的趋势,我院专门在大丰第三中学举办了有关毒品犯罪方面的讲座,通报我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情况,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审理判决情况,告诫学生要远离毒品、远离犯罪,更好地保护自己。2007年以来,我院共在全市中、小学举办专题法制讲座24场次,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同时,我院将法制教育向家庭延伸,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发出监管令,并组织教育活动,帮助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引导其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切实为未成年罪犯改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是积极组织回访帮教。我院对已决未成年罪犯不是一判了事,而是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做好跟踪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法官、未成年罪犯的亲友、所在村(居)委会和社区负责人等到省少管所探望服刑未成年罪犯,送去衣物、被褥、书籍等,并发放《致大丰籍少年犯的一封公开信》,鼓励失足少年好好改造,早日重新走上社会。定期组织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开展公益性劳动活动,从活动中接受教育,并在市建东居委会、东宁居委会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做到警钟长鸣,督促他们真诚改造;组织社区帮教人员座谈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落实帮教措施。与此同时,积极争取有关单位、部门的支持,帮助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及时解决学习、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如未成年被告人黄某因参与聚众斗殴而被判处缓刑,学籍因此而被开除,黄某母亲患病去世,家中无人监管,但其很想重回学校读书,我院掌握此情况后,主动与市关工委联系,并向市教育局、职教中心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最终使黄某恢复了学籍,避免因无人监管而再次感染的后果。

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我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积极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向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净化校园环境的建议;向市公安局发出对未成年人慎用强制措施、对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开羁押,避免“交叉感染”的建议;向市检察院发出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开起诉的建议,等等。近三年来,我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共发出司法建议11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回顾近几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我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人员开展跟踪回访、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影响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队伍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以上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我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我院将坚持“三个至上”司法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制,切实增强审判技能,开拓创新,有力推动我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建设,打造一流团队。努力争取党委、政府部门的支持,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选拔优秀人才和年轻法官,充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队伍,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岗位建设成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规定,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加强自身建设着手,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开展争创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争创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积极完善圆桌式审判方式,摸索“大调解”的新方法,进一步在审判效果上下功夫,并组织专题调研,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立足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教育挽救,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接受监督的渠道,优化司法环境。自觉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及时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我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爱心的关怀、创新的理念、正义的追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努力开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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