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顾国华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建设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市政府被盐城市政府表彰为2009年度城乡规划工作先进集体。
1、创新规划理念。近年来通过城市建设的实践,我市逐步形成了建设“水绿大丰”的发展理念和“东进北扩西延,一体两翼发展,水绿生态大丰,现代海滨城市”的发展战略,确立了“生态优先”、“经营城市”、“以人为本”等规划理念。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充分发挥生态市品牌优势,注重城市生态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二卯酉河风光带、施耐庵公园、银杏湖公园等相继建成和提升,湿地公园正在建设之中,城市绿地增量提质,城市排污设施不断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城市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坚持“经营城市”理念。通过规划调控手段,坚持把城市作为企业来经营和运作,确立“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的理念,遵循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先行,有序推出开发用地,积极发展房地产业、商贸旅游、休闲娱乐等城市服务业,提升城市价值,推进城市建设良性循环。先后举办了九届城建土地招商会,共出让40宗土地2402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2.762亿元,为城市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成功探索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城建城、以城兴城、以城养城”的市场化经营之路。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快了飞达东路、康平北路、金丰北路等城市道路的改造提升,实施背街小巷整治,加快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公厕、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保障项目的布局调整和建设,城市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先后创建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2、完善规划体系。一是突出重大规划编制。策应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把城东新区、海港新城纳入总规编制,目前总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专家进场调研收集资料。完成《江苏沿海地区大丰市城乡规划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草案)、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二是主城区控规基本全覆盖。编制完成了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主城区控规全覆盖,为项目审批提供了规划依据。三是专项规划编制得到深化。编制完成了《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大丰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大丰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规划领域得到拓展,专项研究得到深化。四是概念性规划和城市设计不断推进。编制完成了城东新区概念性规划和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城市出入口和黄海路、人民路城市设计,努力使城市节点建设体现景观与美学的和谐统一。五是村镇规划编制逐步开展。8个重点镇均完成了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盐城市组织的评审。实施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将原来规划的900多个村庄点调整为74个村庄集中居住点,目前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之中。
3、加强规划管理。一是审批管理日益规范。出台了《大丰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建设项目规划会审、批后管理及联合规划验收的暂行规定》等规划审批规范性文件,缩减了规划审批事项和时间,规范了规划审批管理。两年来共核发选址意见书11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0份;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20份,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160份。同时,重视规划方案的论证,对40多个重要地段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都召开规划论证会进行审查。二是规范规划方案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规划公示栏等形式公示各类规划,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了保证。一方面,做好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对各敏感性、重要性的建设项目,都在选址审批前进行规划公示,征求意见。通过规划的展示、公示、公告、宣传,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保障了公众权益。另一方面,认真抓好批后规划公示,提高已批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对经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制作统一制式的公示牌,对各项主要指标在建筑工地公示,使广大市民对已批规划一目了然,对建设单位能否按规划实施起到了监督作用。三是批后管理得到加强。建设项目从放验线、验基础、验主体到验外饰材料,规划部门均同步跟踪检查,做记录,建立项目档案卡。在已批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努力将违反规划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强化规划综合验收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协调联动,对擅自违反规划,验收不合格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权证。四是开展容积率专项治理。我市全面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由市规划建设部门、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班子,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梳理,严格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定期进行监察检查。近年来,我市市区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共19个,出让土地面积64.57公顷,规划建设商品房98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违规现象,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检查组通过检查,对我市房地产项目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执行容积率指标情况是苏北最好的一家。
4、强化规划执法。一方面,加大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先后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健康东路卫校巷、益民路、金丰小区、同德小区、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大中镇同德村、阜丰村、阜南村、德丰村等地段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两年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650处,面积20.1万m2。尤其是在创卫拆违攻坚战中,组织强势力量对剧院西侧、浦江名苑、健康西路建材公司宿舍楼等重点地段的违法建设进行了突击拆除,向创卫国家考核鉴定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另一方面,逐步推行规划建设执法城乡全覆盖。将小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纳入正规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大力整治无规划许可和违法乱建行为,把执法工作的触角向村镇延伸,开展了大中镇新团小街、刘庄、白驹、草堰、新丰、裕华和港区等执法整治工作,先后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000多m2。草堰镇两处新的违法建筑对“盐文化”遗产保护构成影响,规划建设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拆除了违法建筑,保护了“盐文化”遗产。
5、加大宣传力度。我市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其纳入全市普法宣教内容之一。共组织规划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以及乡镇村镇人员180余人次参加《城乡规划法》集中培训。同时,高度重视全市面上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450人次;在大丰电视台、《大丰日报》上开展专题宣传各2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1、规划编制相对滞后,规划体系不够健全。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城乡规划体系,但与沿海开发的新形势比、与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比、与市民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比,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沿海开发和城市化进程。
2、规划管理尚需加强,管理效率亟待提高。规划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现有执法人员配备数量已不能适应城市规划区范围不断扩大的需要。由于执法人员、装备等原因,执法的力度也不够强,违法建设时有发生。
3、宣传贯彻还有差距,知法守法氛围还待增强。部分镇的工业园区项目未批先建,不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和未办理产权等遗留问题。少数市民规划意识还比较淡薄,私人建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现象还比较多,对执法行为配合意识也比较淡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后,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力度,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城乡规划氛围。继续将《城乡规划法》列入全市普法宣教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镇领导的城乡规划意识,切实加强镇村规划工作。定期组织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省、盐城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各类培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我市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和技术队伍的业务素质。利用《城乡规划法》颁布日、法制宣传日等,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咨询等活动,扩展城乡规划宣传面。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
2、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努力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一是做好城市总规修编。策应《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围绕建设中等以上城市的目标,在延续城市已有较好的路网布局、产业布局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与港城规划及城市外部重要交通体系的衔接,加快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确保年内通过评审。同时,抓紧编制“双核一带”战略规划,科学引领市区、港城和通港大道的产业及空间布局。二是做深城市专项规划。加快编制服务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尽快完成城市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加快城市门户和重要节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满足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三是做精城市景观规划。抓紧完善“水绿大丰”景观设计和城区主要街道景观设计。强化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研究,启动大丰城市夜景规划编制。通过规划的引领,着力塑造城市特色,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四是做细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以此引领城镇控规的编制,近期着重完成集镇控规的编制,实现城镇体系控规全覆盖。五是做全村庄建设规划。高度重视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加快全市74个村庄集中居住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引导农户向集中居住点聚集,尽快实现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以及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意见,为引导农民进城或进农村集中居住点提供政策保障。
3、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全力构建务实高效管理体系。一是抓公开。切实加大城乡规划的公示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情度。实施建设项目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透明度。同时,对重大规划或重大项目,实行公开决策。二是抓程序。各类城乡规划必须严格遵守论证、公示等相关程序,按照审批权限分类报批实施。三是抓效率。完善规划审批系统。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做到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并联的坚决并联,能简化的坚决简化。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等网络资源,实行网上公示,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统一规划审批标准,建立一套规划审批和受理标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4、进一步严格规划执法,着力构建公正从严执法体系。出台市、镇村(社区)三级执法联动机制,围绕每年拆违10万平方米的目标,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切实强化批后管理跟踪督查,确保规划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违法建设的防控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力争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城乡违法建设“零增长”,违法建设总量“负增长”。
5、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领导,合力完善规划保障体系。一是完善规划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平衡和衔接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规划管理与技术人员,增加市级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和镇级规划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与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规划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规划建设队伍。三是强化资金保障。逐步增加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投入,为城乡规划研究、技术创新和城市设计等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