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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及困难职工冬春生活安排工作情况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09/12/30 16:36:42)·专项工作

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及困难

职工冬春生活安排工作情况汇报

——2009年12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上

大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茅巍柏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和困难职工冬春生活安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2009年,劳动保障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己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在较为不利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对接,争取倾斜,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

  局党委年初专题研究部署,根据劳动保障条线划分,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方法正确”。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向省厅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申请和汇报,努力寻求上级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全年向上争取各类民生资金4842万元,是多年来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二)落实政策,健全机制,努力稳定就业局势并扩大就业

  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扩大就业宣传、改善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健全援助机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镇村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稳岗位、保民生、促就业,想方设法为用工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搭建对接平台,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77%。全年举办了4场大型洽谈会,组织近百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1516个,6622人被企业录用上岗;开展招聘岗位进家庭、进社区、进镇村“岗位三进”活动;组织开展了“春风送培训”活动和“送教到镇村、送教到企业、送教到社区”的“三送”活动,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7000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8%、159.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72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2.9%;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82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8.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10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

  (三)强化服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继续强化“五险合一”征缴模式和社会保险费核征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末五大社会保险总参保355732人次,较上年净增1648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2%;征缴收入4.4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4%,较上年净增4509万元。在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同时,注重帮助企业降压渡难关。采取缓调企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灵活变通办法,主动减收企业社保费3000万元以上;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降至0.8%。注重解决特殊群体生活保障问题。一是实施“镇管市补”方案。为妥善解决乡镇老职工生活保障这一历史遗留难题,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多次调研论证,我市出台了“镇管市补”工作方案,明确原乡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及其生活费的发放主体仍为各镇人民政府,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代发;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多次到西团、刘庄、草堰、白驹、小海等镇征求老职工意见,现场解决有关问题。通过短短几个月快速有序的组织实施,已有8200多名原乡镇小集体人员纳入“镇管市补”范围,带动了6000多名在职职工参保。并初步制定了以管理服务、调整待遇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办法,基本解决了这些老职工多年来无生活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完善医保政策。出台了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办法,将糖尿病、高血压等50多种门诊慢性病纳入统筹补偿范围,拓展了个人账户功能;制定了困难破产企业医保遗留问题处理办法,今年解决了最后一批包括省补人员在内的600多名困破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三是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出台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将部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四是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中刑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处理办法。解决了这部分特殊群体的老有保障、病有所医的问题。注重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调整了15584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22.6元,目前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025元;提高了离休干部津贴补贴、护理费标准和军转干部补助、供养人员待遇;统一了城乡失业保险待遇,调整了计算待遇方法,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了130元左右;调整了医保政策,居民补偿比例从40%提高到60%,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10万元,学生补偿比例从60%提高到70%,最高补偿比例提高到30万元;将上年度新农保领取人员待遇统一上调了1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结算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按月征收、全额结算”收支模式;2444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79.25%。

  (四)围绕目标,扎实推进,全力做好新农保扩面和“四有”建设工作

  开展“新农保进万家”活动,实现了“新农保制度村村全覆盖、新农保待遇组组有人领、新农保政策家家都知晓””的目标,全市村级新农保制度建立率100%。新农保扩面参保63637人,征收保费7400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2.8%、264.3%。

  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劳动保障“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把劳动保障政策向农村延伸,向农民拓展,切实解决居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截至目前,全市15个“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就业创业培训1621人,转移富余劳动力3460人,参加城镇养老保险2400人,参加新农保9717人,参加职工医保2017人,参加居民医保3922人,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五)下移中心,理性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方针理念,以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指针,切实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劳动保障监察关口前移。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在保维权的同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的服务功能,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网格的前哨作用,努力将问题发现在基层,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为企业渡难关、保增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今年来,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20件,按期结案率100%,巡查用人单位810户次,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6900余份,帮助劳动者追讨工资2575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455万元),退还风险抵押金17.5万元,督促85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5.5万元,督促96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登记(涉及劳动者3550人),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条款72例。劳动争议仲裁质量稳步提升。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充分发挥“三方驻会”作用,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今年来,共受理申诉书494份,涉及职工616人,涉案经济标的583万元,其中立案199起,案前调解和撤诉的295起;立案处理的案件结案率98.9%中,其中140起案件为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率70.4%。工资调控工作继续加强。按照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并指导有关企业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增长备案工作,推进了企业工资分配有关工作开展。职工工资调控七项制度建立率达100%。

  二、关于困难职工冬春生活安排工作汇报

  (一)2009年解困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契机、以帮扶就业为目标、以资金扶持为保障,建立规范长效的帮扶解困机制,全力以赴解决困难企业用工难题,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困脱贫,实现了在城镇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在农村动态消除零转移家庭,登记的每个困难职工都能享受到至少1次的就业岗位援助、就业信息援助和就业优惠政策援助,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产的实际问题,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1、政策引导,以帮扶就业实现解困脱贫。今年,我市先后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城镇困难失业人员帮扶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大办发[2009]21号)和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大丰市建立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试行办法》(大政发[2009]61号)、《大丰市公益性岗位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大政发[2009]60号)三个文件,为困难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基础保障。

  2、重点援助,帮助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把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以及特困职工家庭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一是是继续做好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通过市“两办”下达市直各部门帮扶任务,成功帮扶369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先后在社区、机关、医院的保洁、保绿、保安、护工等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51人次;2009年春节期间筹集发放解困金378万元,4852户困难职工领取了春节解困金;为124名特困职工发放了《特困优待证》。二是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实施帮扶。在全市5个镇10个村建立农民工返乡监测点,动态掌握失业人数和就业情况。开展了“迎新年就业援助月”活动、“返乡民工再就业援助周”专项活动。为登记在册的202户321名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有281人实现了转移就业。三是加大资金援助力度。根据有关政策,对吸纳困难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只要招收困难职工,其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给予补贴,减少企业用工成本,调动企业招用困难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困难群体的就业。全年对19家企业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险补贴,涉及困难人员4549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达970万元,超过以往任何一年。

  3、搭建平台,建立解困脱贫的长效机制。为尽快消除金融风暴对我市企业用工和困难人员就业的负面影响,我们以建立“就业110”服务中心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以及“四有”试点村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解困脱贫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全力以赴解决企业用工急缺难题。一是建立专门援助机构。年初,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就业110”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困难就业对象登记后不挑不拣,一周内推荐就业;招工困难的企业规范用工一个月内满足用工需求。二是在依托街道在城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在去年大中镇育红、沿河、大华等八个社区通过省验收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民、大刘、飞达等八个社区重点开展创建工作。一年来,各创建社区对照省统一验收标准,扎实开展工作,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了《社区失业人员台帐》、《零就业家庭人员台帐》、《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台帐》等十本台帐。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做到“五清”:即家庭情况清楚、就业意愿清楚、专业技能清楚、收入状况清楚、就业动态清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推荐灵活就业、帮助自谋职业、组织劳务输出等形式对零就业家庭进行重点帮扶。目前,城区各社区通过创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和困难职工再就业率达到83%以上的目标。三是结合“四有”村建设开展援助活动。在全市14个镇确定了15个“四有”示范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发了用工信息管理软件,与市人力资源中心实现了信息联网,资源共享。通过开展用工牵手行动、市镇联动招聘会等形式,对招工困难企业,发展步伐较快、用工缺口较大的企业,承担重大发展项目的企业,急需用工的招商引资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都给予全方位协调解决。

  (二)2010年困难职工冬春生活安排情况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到临,为了确保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让全市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对全市困难职工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编制了2010年解困方案。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1、困难职工调查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会同总工会、经贸委研究确定的解困重点调查对象为:(1)夫妻双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2)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或经济来源;(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享受低保的人员;(4)家庭成员中有伤残、患重大疾病、无医疗保障的;(5)收入较低且有子女上大学的。经各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挨门逐户走访,全市共上报困难职工家庭4155户,与去年相比减少14.4%,其中在职困难职工家庭1094户,与去年相比减少27.8%,涉及14个主管部门下属110个企事业单位。失业困难职工家庭3061户,与去年相比减少8.2%。

  2、解困帮扶措施

  一是组织春节慰问活动。春节前,由市四套班子领导选择部分特困职工上门慰问。各产业主管部门、各镇积极筹备解困资金,与政府下拨的资金配套用于春节期间的企业解困工作。对市领导没有慰问的特困职工,各企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自行组织上门慰问,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并勉励他们自强自立,不等不靠,早日脱贫。

  二是发放解困慰问金。拟调拨帮困资金198万元,作为4155户困难职工节日期间的生活补助及慰问资金,按人均300元标准补助。具体分配如下:(1)14个主管部门上报的困难职工1094户,需解困资金35万元;(2)黄海、金丰街道劳动保障所上报失业特困职工2107户,需解困金65万元;(3)各镇劳动保障所上报失业特困职工954名,需解困金30万元;(4)四套班子领导慰问准备金18万元;(5)处理突发事件预备金18万元;(6)慰问困难退休老职工12万元;(7)总工会慰问劳动模范20万元。

  三是为特困职工办理《优待证》。经初步认定,今年拟为150名特困人员办理《优待证》,办证人员可享受下列待遇:(1)减免子女就读的学杂费;(2)本人在全市各医疗单位就诊就医时,免缴挂号费、注射费、住院诊疗费,住院床日费减免30%;(3)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一年内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含办理证照费用);(4)免缴一次转岗培训费,职业中介机构优先推荐就业,并免收所有服务费用等。(5)租用公房的,减收租金50%。

  四是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困难职工。2010年,拟购买社区、机关、学校等“三保”岗位,安置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困难职工就业,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对用工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彻底解决困难职工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解困脱贫。

  五是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10+1”结对帮扶困难职工脱贫活动,形成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的合力,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坚定生活信心,争取早日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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