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议市环保局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环保局工作小组
2009年11月26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推选结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经市委同意,决定今年9月至12月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环保局开展工作评议。依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工作的方案》,两个多月来,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倪巍山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市环保局本届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调查评议。
这次评议是在市委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团参加。9月29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会后,召开了各镇人大主席会议,就发动人大代表参与评议工作进行了部署。此后,评议小组和各镇人大主席团分别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调查中,学习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先后召开了环保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市直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环保工作,利用驻丰的部分盐城市人大代表活动之机征求意见,还专门与盐城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听取意见。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综合各镇人大主席团及方方面面的意见,整理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评议意见
代表们普遍认为,本届以来,市环保局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人大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环保局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局机关干部精神状态良好。代表们对市环保局工作总体上表示满意。
1、环境保护职能得到较好履行。
近年来,市环保局主动当好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参谋,围绕生态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牵头组织实施了内地化工企业东迁、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取缔城区燃煤锅炉、开展化工企业综合整治等环境建设工程,使我市环境总体质量明显改善。这次创卫考核鉴定中,检查组对市区的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评价较高。
(1)重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予以否决。二是开展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现场环境监察,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三是较好地执行了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严防新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四是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切实搞好污染减排控制工作,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在对全市污染源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港区化工集中区安装了现代化监控平台,同时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对海洋区南区环境进行了重点治理,开展了一企一管和八中沟治理工程,对没有实行“三同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治污不达标,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限期整顿,督促金羚纸业等企业增加环保设施投入。对内地化工企业分别实行搬迁、关停、转产以及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等措施,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注重饮用水源保护。市环保局对通榆河饮用水源的保护十分重视,在盐城率先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中队,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化工企业实行了全面整顿,搬迁了影响较大的大进化工等3家企业,关闭了乐天化工等5家企业,将天生药业等2家企业的污水铺专管西排至串场河,迁移了取水口上游的加油船和一处垃圾填埋场,实施保护区护坡绿化工程,减轻了农业污染。强化排污口整治,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源地“零排污口”的目标,在盐城首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由环保部门提出的在通榆河实施生态湖工程的建议已被市政府采纳,有望列为明年的为民办实事工程。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在省人大环资委和盐城人大“饮用水安全盐阜行”活动的多次视察检查中均得到了充分肯定。
(4)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实施网上监控的同时,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双休日、节假日都不间断。对发现的偷排、超标排放等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需整改的问题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强制性关闭了市区80多家燃煤小锅炉,市区的空气质量明确改观。对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大多数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5)启动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试点,在试点镇新建了垃圾压缩中转站。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村工作也已展开,新建了一批垃圾池、垃圾箱、疏浚了一批沟河,对7个新农村农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进行了试验示范,为今后面上推广积累了经验。
2、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环保局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去年完成利用外资400多万元,内资6200多万元,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奖励。今年到9月份底为止,已有一个投资2亿元的项目开工,还有两个分别为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和投入1亿元的项目已签约,正在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任务完成情况在市直部门中处于领先位置。二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服务。几年来,先后完成了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区划调整、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区域环评、风电项目环保审批等报批工作,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想方设法帮助两区及相关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仅今年就为开发区争取省级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三是积极参与开发区道路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市区污水沟塘治理、保洁、道路绿化、小区整治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下达的工作任务。四是扶贫工作比较扎实。先后挤出不少资金帮助新丰镇大团、赤旗村兴建电灌站、农村道路和化解村级债务。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集资帮助贫困户建房、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以及化肥、粮油等物品,受到了村干部和贫困户的好评。
3、争先创优氛围较浓。几年来,市环保部门围绕“盐城争第一、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工作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肯定。连续四年在全省行业评比中名列前茅,受到嘉奖。这次我们征求盐城市环保局吴雨晴局长意见时,对大丰环保工作评价很高,他说,大丰环保局在服务经济发展、强化环境监管、环境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化工企业搬迁、整治方面尤为突出,多年没有出现环境安全事故,在盐城环保系统的位置不断前移,现处在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连续三年获得盐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奖。周新明同志个人连续5年受到省环保厅、盐城市、大丰市委、市政府表彰和嘉奖,获得省“环保系统勤政廉政好干部”、盐城市“环境保护十大杰出人物”、“十佳勤政廉政干部”称号和大丰市“重大突出贡献奖”。
在我市“双评”中,市环保局位置也不断前移。环保局2007年底综合排名第52位,行政执法、审批类排名23位,2008年分别上升到43位和20位。2007年底和2008年底全市100个中层热点岗位评议中,环保局项目管理科均排在32位,环境监察局由49位上升到42位,环境监测站由61位上升到59位。
4、人大意识较强。日常工作中,市环保局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在接受省人大环资委和盐城人大常委会环境执法、饮用水安全检查中,详细汇报工作,周密安排视察现场,认真听取意见并努力改进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也是积极主动,本届两次人代会市人大代表共提出环保方面的建议8条,交办后,环保局共召开代表座谈会4次,组织视察3次,代表们对环保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这次作为被评单位确定后,环保局负责同志多次和我们联系,了解评议的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早做好接受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动员大会以后,环保局领导班子分头到各镇召开座谈会,征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函近1000多份。同时注重整改,做到边评边改,环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初步统计,这次参加评议的市镇两级代表对市环保局工作的满意率为85.2%,盐城市人大代表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为80.9%。
5、行风建设抓得比较紧。市环保局把队伍建设列为经常性的工作,一方面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狠抓制度建设,另一方面狠刹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先后对6起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减奖金、停职检查等处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中受到了教育和警示。这次评议中市优化办的负责同志反映,近年来,没有收到环保部门的相关投诉,在走访企业、部门时,也没有不良反映。
评议中,代表们在肯定市环保局工作的同时,指出环保工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还有一定差距,环境问题依然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1、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氛围不浓。由于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少数地方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现象。一些排污企业环保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律意识淡薄,治污设施不配套,措施不落实,管理稍有松懈就会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举报环境污染现象、保护环境的主动性不够。
2、环保基础设施与实际需要不尽适应。到目前,港区化工园区排污企业废水排放一企一管改造工程尚未完全到位,开发区还没有开始。市视频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尚未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检测站尚未建成。饮用水的检测能力也明显不足,常规检测的项目只有29项,由于设备等方面的限制,特定检测的80个项目尚不能全部开展,显然与污染物日益增多的形势不相适应。
3、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新上项目时,有时“三同时”把关不严,出现先投产后建环保设施、缓建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与生产能力不配套等现象。对巡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监测设施损坏甚至偷排等问题,大多只是提出整改意见,依法严处的不多。少数企业治污设施使用不正常,污水处理水平较低,多次超标排、偷排,严重污染水质。对农村小作坊、小企业等方面的监管也没有完全到位。
4、环评中介机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座谈中,代表们反映,我市环境评估方面缺乏竞争机制,环评收费不尽合理,且随意性较大,环保部门应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引导。
5、农村环境亟待改善。农村环境整治虽已引起重视,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要真正取得成效仍需多个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
二、整改建议
环境与我们大家息息相关,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环境保护历来就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本次人大代表评议环保局工作,目的就是促进今后的环保工作。综合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就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环境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加强排污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环保法律的业务培训和社会责任教育,增强他们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更加明确法律内容,知道该怎么做,不做将受到何种处罚,提高他们达标排放的自觉性。大力宣传燃烧秸杆等行为对环境的危害,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对污染环境的现象及时举报。同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偷排直排污染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及其处罚结果,形成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用足用好排污费等途径,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一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排污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确保治污能力与生产能力相配套。二是加强新上有污水排放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做到污水专管送达污水处理厂。加快现有污水排放企业一企一管建设进程,努力实现规划目标。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环保监控中心建设,尽快实现全市联网在线自动监测。四是大力推进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建设,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五是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大幅提升检测能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切实处理好服务经济与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的关系。一方面,对新上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深入了解情况,对环境影响进行初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主动帮助企业做好环评申报、环保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使企业不因环保审批、验收等原因推迟运行。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新上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进一步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在积极宣传保护饮用水源重要性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在河面放养水禽、河坡种植农作物、向河中倾倒垃圾等行为,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开展对大气污染的研究和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研究制定城区噪声管理办法,努力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加强医疗废水、垃圾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医疗废水正常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各类环保设施的效益。
5、强化生态环境建设。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修改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围绕改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进一步当好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参谋,推动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奖惩机制。完善环保网络建设,加强对镇级环保队伍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他们的环保工作职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修改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做法,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扩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整治的覆盖面。继续做好饮用水源取水口生态湖建设的考察论证、规划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加快生态湖这一生命线工程建设进程。重点扶持秸杆转化、沼气等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进程,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