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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9/11/27 18:59:51)·计划预算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审计局于2019年7月16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结果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审计报告上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切实构建长效机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区审计局根据区政府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一是根据审计报告对每个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清单,明确提出审计整改要求;二是对照审计整改清单,逐项核查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资料;三是积极走访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跟踪。

二、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于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9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32600万元,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117306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项。

(一)区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底,区财政局已整改117157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17157万元,制定了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1项。

1.关于部分财政收入未解缴国库或作收入问题。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解缴国库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合计1070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10079万元已转作收入。

2.关于少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个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法》以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执行的相关具体要求,编制、核算机关养老保险预决算收支。

3.关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在相关单位部门预算中问题。区财政局按要求将项目的经费已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严格控制科室预留经费。

4.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区财政已收回区相关部门结转二年以上资金,同时对区本级财政结转二年以上资金进行了回头看和清理,确保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5.关于地方债务管理有待不断加强问题。区财政局2019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已严格区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准确编制债券资金年度利息和发行费用等支出预算。

6.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7月份,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区本级范围内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两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底,“两区”已整改11328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16万元。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两区管委会表示今后将更加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各专项经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开发区管委会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已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政府采购预算对于开发区管委会决算中收入、结余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在2019年决算时将对相关收入及结余按实编制。

2.关于部分租赁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港区管委会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3.关于政府采购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年以来,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区政府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

4.关于资产核算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两区管委会针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核销了无效资产,完善规范了资产管理相关手续、台账和制度。

5.关于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薄弱问题。截至2019年9月底,开发区管委会个人往来已清理35人次,金额50万元,剩余部分将通过暂缓相关人员工资发放的形式进行催收清理。对部分内部往来不符的已查明原因调整到位。对长期不清理的往来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清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港区管委会加强学习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底,区本级相关部门已整改602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万元,制定了专项资金发放管理、单位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度3项。

1.关于部分单位未编制政府预算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相关责任单位2019年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年初编制的预算进行采购,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准确、真实。

2.关于部分单位决算编制不实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了关账务,主管部门也已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列支相关支出,并将于年底对2019年相关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3.关于个别单位收入应收未收问题。相关单位已启动了行政催缴程序,对于仍未能自觉缴纳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关于个别单位公款私存和支出凭据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将公款私存余额解缴账户,针对不合规票据要求开据方重新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5.关于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了《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份以来的所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严肃招标程序,并加强财务监督。

6.关于部分单位公务车辆运行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完善了车辆用油管理制度,确保每张副卡加油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二是相关单位自2019年5月以来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购买汽油三是相关单位已经清理向社会租用车辆四是相关单位均已对加油卡进行了清理,实现了“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四是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水平;五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大丰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暂行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将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完善。

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出台了《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全区劳模状况调查摸底,加强了对劳模档案的动态管理,并已追回超标准重复发放的春节慰问金1万元。

8.关于少数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关单位均将不及时核算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有关单位正在对资产进行规范清理,登记建立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做到账账、账物、账实相符。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

截至2019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869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27万元,出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项。

(1)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进度慢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问题。相关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和第三方审计,并已拨付补助资金。

二是涉农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问题。审计期间相关资金520万元已经拨付到位。

三是部分河道疏浚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个别益农信息社建设未能有效发挥预期效果问题。截至目前,相关镇已加强河道管护,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被挪用的设施设备已全部放在指定的村部便民服务大厅。

四是个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存在严重违规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退还10万元设计费用,有关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完善出台了《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村已全部追回违规支付的款项207万元,并按规定程序支付到位;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

(2)关于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方面。

一是部分应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或通过农户其他银行卡发放的问题。2019年,已按文件要求将应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

二是个别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2019年5月,区财政局已将176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给各有关镇和单位。

三是相关单位违规发放救助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追缴违规发放的资金11万元,并将不符合条件的28人退出低保。

(3)关于扶贫减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2019年春学期开始各学校加强申报材料审核公示,确保材料真实规范、无涂改痕迹,并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走访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应助尽助截至目前已收回不符合补助条件的37人资助资金6万元

二是401户存疑信息镇村已逐户核查,对16户拟变更或注销的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于11月底前变更注销完毕,对4人因为婚嫁拟作人口自然减少的于11月底系统动态调整完毕,对14户拟清退的农户于11月底国扶系统完成清退工作,区扶贫办将督查相关镇区于11月底前做好注销、变更、清退工作

三是相关镇正在通过将绿化管护权交给村经济合作社、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积极争取扶持项目、处置盘活村闲置资产等多种措施帮助村增加经营收入

四是未分配的扶贫项目收益1万元已于6月底发放到位。

五是已按法院调解协议督促有关单位2019年12月20日前将房产证办好交接给相关村,如逾期不能到位将按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4)关于村级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方面。

相关村(居)已将债务化解奖补资金收入58万元入账将超额筹集的2万元返还给相关农户。

(5)关于村级“三资”管理方面。

一是被挪用的财政资金已于4月16日全部解缴归还到镇财政专户二是相关镇政府对关个人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账户利息收入1万元已于4月解缴镇财政相关居委会2014年至2016年账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短款、少款及挪用现象三是相关流转土地已签了土地流转合同四是港区管委会已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旅费用报支标准。

2.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方面。

截至2019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2639万元。

(1)关于少数棚改项目未及时兑付拆迁补偿款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将拆迁补偿款2639万元结付到位。

(2)关于部分棚改项目未按规定对拆迁事务进行招投标问题。目前已草拟《盐城市大丰区房屋征收搬迁实施管理办法》报区政府审批,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棚改服务行为。

(3)关于个别安居工程住房盘活处置在审批程序等方面不合规问题。剩余房源目前已停止出售已通过调整公租房房源的方式整改到位。

3.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关于个别造林小班保存率偏低和管护不到位问题。审计调查期间,相关单位均已根据审计意见整改到位。

4.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截至2019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3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万元。

(1)关于未及时停发和未按规定补差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问题。审计调查期间,多发放的补助资金3万元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区财政。

(2)关于未及时将163名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补助范围问题。已将没有超龄的138名困境儿童纳入到2019年二季度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发放系统;相关部门之间已经形成数据共享机制,将进一步督促镇(区、街道)加强发现和核查,做到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准确地纳入补助范围。

(3)关于困境儿童档案及信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目前已根据审计反馈情况完善了困境儿童档案相关信息登记制度。

5.老渔民生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截至2019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2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2万元,制定了相关制度1项。

(1)关于未及时停发导致多发放14名已死亡人员补助问题。审计调查期间,相关镇(区)已将上述多发放的补助2万元全部追缴并上缴区财政。

(2)关于人员资格审核存在疏漏和未按规定及时完成新增人员资格审核问题。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渔民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各镇(区)通过资料审核、渔民代表会议、村公示栏公示等形式,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2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老渔民进行补发,并对重复享受补助的人员进行追缴;2018年新增的44名老渔民加强核查,通过村公示栏、《大丰日报》等进行公示。

(五)江苏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代偿规模较大且部分代偿资金短期内追偿到位存在一定困难问题。江苏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在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追偿,包括与法院执行局沟通,加大法院执行程序和担保资产处置力度等。

2.关于个别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存在一定风险和部分调查报告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问题。江苏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风险控制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上五个方面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但仍有部分问题具有时效性或比较复杂,问题整改需要跟踪审查、持续推进,比如:预算编制不准确、决算编制不完整、财政收支不实、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都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整改跟踪审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继续加大移送处理结果跟踪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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