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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美夕阳别样红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8/11/23 14:48:05)·综合报道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老龄事业发展不放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截至2017年底,大丰区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6.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高出全国7.5个百分点。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2.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6%。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民之所望,情之所系。近年来,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这一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督办重点建议,老人生活更快乐

 

2014年,“关于推进我区老龄服务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被区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提出了政府部门要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扶持保障功能,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岗位相结合,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业统筹均衡发展等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社会事业的发展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焦点,在听取相关汇报基础上,提出政府统筹城乡健康服务业资源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等相关建议,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保障体系建设。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创新举措,完善机制,认真落实,并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在日常出行方面,多层次完善老年人保障机制,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车年龄由70周岁降低至60周岁以上,区内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证》都可以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对老年人进入由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宫、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以及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享受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持续扎实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此外,区委区政府还将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列入区政府提升民生保障水平12件实事之一,从财政上突出保障,提高标准,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健康、长寿、幸福的美好期待。

 

督办1号议案,老有所养成现实

 

2015年1月14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沈菊兵等11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议案一经提出,就受到常委会的高度关注。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该议案列为2015年第1号代表议案进行重点督办,结合区政府为民办实事12件工程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推动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探索和实践。

人代会一结束,区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1号议案办理工作调研会开展调研和部署,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口工委牵头督办”的工作机制,并专门成立议案督办工作组,拟定督办方案,全程参与,确保将1号议案各项要求贯彻到位。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的交办意见,并以大人函【2015】1号文件的形式正式交给区政府办理。区政府高度重视该议案办理工作,迅速开展调研,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稳妥落实交办事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主要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组织网络。

经过努力,大丰区形成了养老服务新模式。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建成标准化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普通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63个,在“12345”热线开通居家养老呼叫平台,完成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养老需求等信息采集工作,为3420名政府补贴对象建立专门档案资料,有424家服务商开展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我区全面加强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启动了居家养老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完善15分钟医疗健身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截至今年6月份,已累计为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1.3万份,每年免费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不断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有所养不再是梦。

 

加强权益保障,尽享夕阳无限好

 

老龄事业攸关民生福祉。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发力,在以往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监督方式进一步“升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从法律层面对辖区老龄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持续监督老龄事业发展不放松。

自今年7月份开始,区人大常委会由12名区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集中视察、分组实地检查、区镇人大联动、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围绕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家庭赡养与抚养工作情况、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情况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区人大常委会发现,区政府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对执法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全社会老龄工作意识不强、敬老爱老氛围不浓厚,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要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维护老年人权益意识;完善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各方职能,切实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表示,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跟踪监督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

 

开展专项评议,推动发展高质量

 

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心民利。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监督力度,2018年,根据《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推选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对区发改委、民政局等5个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人大常委会重点从区民政局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民生保障、优抚安置、民政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评议。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视察、听取汇报、问卷调研等方式,对养老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上”的审议意见交民政局落实。经过6个月努力整改,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方面,按照《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今年起分三年,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或运营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300万政策性补助。增加养老床位,目前全区共有养老床位539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2.9张,进一步缓解了床位压力。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养老床位利用率,全区12家农村敬老院增挂养老服务中心牌子,全部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在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建立失能失智集中供养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均有很大提高,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老龄事业发展永远在路上。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监督与老龄事业有关的工作,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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