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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6/12/9 11:16:06)·专项工作

——2016年11月29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大丰区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2016年5月27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院2012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我院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意见反馈后,我院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并已将落实情况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现将我院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扩大行政审判社会影响

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将行政诉讼法的普法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范围,提高媒体舆论引导能力,促进群众法治精神培育。

(一)加强司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布行政案件信息,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行政审判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按照“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要求,生效行政裁判文书公开率达100%。深入推进网络法院建设,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庭审直播,提供可视化的公众监督途径。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执行措施、财产处置等相关信息,实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程公开。

(二)加强法治传播。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2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代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增进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的了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新《行政诉讼法》普法宣传活动,编写《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向公众发放,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促进全民知法守法。深化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体的合作,在《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网》、《人民代表报》、《江苏法制报》等报纸、网站上采用宣传文章20余篇,不断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

()加强精准送法。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知识、司法经验和司法能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参加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召开的重点案件、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协调会、会办会、推进会,依法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法律风险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今年以来,已参加各类协调会、会办会、推进会26次。强化司法调研,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课题组,专项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司法难点、热点问题。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法制培训等方式通报涉诉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证据采集、法律适用以及文书制作等综合司法能力。2016年以来,开设“法官大讲堂”2次,培训执法人员达200余人次。

二、坚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化解各类行政纠纷

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确保宪法法律统一实施,积极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

(一)全面清理在乎行政案件。坚持严格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先前受理的49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和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已全部办结,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处于良性区间。推进行政案件庭审实质化,严格依法举证、质证和审查运用证据,实体判决33件,持续增强法律监督功能。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对符合执行条件的?件案件及时裁定准予执行,对1件不符合执行条件的案件动员行政机关撤回起诉。

(二)加大非诉案件执行力度。推进裁执分离改革,探索执行裁判、查控保全、强制实施分权模式,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突出执行强制性,以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大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将行政案件执行权统一归并执行局,组建行政非诉执行实施组,加大执行指挥系统与4G单兵装备等科技装备保障力度,强化网络查控应用,全面推行失信惩戒,提高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助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三)积极协调促进纠纷化解。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按照合法、自愿、有限的原则开展协调工作,对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3%。加强释法说理,突出依法治访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统一,促进涉诉信访的实质化解。如申某申请国家赔偿案,通过依法释明降低申某的预期值,并协调帮扶政策解决实际困难,促使申某息诉罢访。

三、坚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提供“智力性”司法支持,不断发展良性互动平台,提高联动规格,丰富联动载体,创新联动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一方面积极与区法制办沟通,起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则》,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向应诉机关作出释明,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2016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1%,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

(二)加强沟通协调良性互动。2016年4月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共参加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会议32次。如在盐城中院一审的李某、张某等10户农民诉区政府行政奖励系列案件,我院与上级法院联动协调,促成农户与区政府达成调解协议,10名原告撤回起诉。

(三)加强司法建议查漏补缺。及时就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负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观念。2016年以来,发出《关于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的司法建议》等司法建议2份,被采纳、反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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