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引入“问卷调查”
“在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总体评价中,43.7%的认为很好,31%的认为较好,两者占调查对象的74.7%,可见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是得到群众认可的。”
这一掷地有声的数据验证的事实,胜于一般的定性分析结论,这是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专项工作报告作调研发言时的场景节录。这也是本届以来区人大推行的一项创新工作,即在人大执法检查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的调研中引入“问卷调查”,用数据说话,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权力,前提是知情,知情的主渠道是调研。高质量、高水平的调查研究成果,可以为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提供准确的依据。本届以来,常委会一直在研究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常委会在调研中,改变以往调研只听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看台账资料的做法,不断推行工作创新。2012年,在调研消防法在全区贯彻落实情况时,就引入了区镇人大上下联动以及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调研。2013年,在调研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时,尝试将问卷调查引入调研之中,并坚持在以后的执法检查和人大专项工作调研中作为一项重要手段常态化开展。
问卷调查是现代社会学研究中最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而在调查研究中的使用则更为普遍。问卷调查法就是调查者就某些问题发放调查表(问卷)向有关人员(被调查者)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是问卷调查能打破时空限制,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进行调查,保证调查的客观性。二是问卷调查灵活方便,被调查者可利用空余时间从容作答,节省时间和人力,比传统的调查方法具有更高的效率。三是问卷调查无须署名,减轻了被调查者在选择答案时怕得罪人的心理压力,答卷时不受干扰,因而通过问卷可以了解到调查对象对问题更为真实的看法。四是问卷调查所获资料便于对调查情况进行定量处理和分析。用真实的数据认定所调研工作的不足以及建议,比泛泛的定性分析更具说服力。
为了让问卷调查方式能更广泛地了解到所调研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的真实意见和建议,确保问卷调查取得实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是确定好发放对象。要确保被调查者对所调研工作有接触并较为了解,防止把对这项工作不了解的作为调查对象,从而使调查结果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一般应选择与法律法规或专项工作紧密相关的人员,同时还要尽量保证各个层面都有一定代表参与。我们在调研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时,发放对象选择了法院干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在调研基层派出所建设时,发放对象选择了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的部分代表;在调研检察院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时,发放对象选择了检察院、法院干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在调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发放对象选择了法宣成员单位、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和人大代表。
其次是设计好问卷内容。问卷调查就是通过问卷来获取大量有用的信息资料,然后通过整理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得出结论。可以说,问卷设计至关重要,问卷内容决定了运用问卷调查研究后,所得研究结果的质量。因此,一是准确把握调研内容。我们在设计问卷内容之前,认真学习调研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了解做好该项工作应该达到的要求和规定,从而为设计问卷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根据不同的发放对象,设计不同的问卷。如我们在调研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情况时,针对检察院干警设计了“您认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检察院内部处于怎样的位置?”、“您认为检察院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时是否被社会广泛认可?”等问题;针对法院、公安干警设计了“您认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如何?”、“您认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您认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监督制度建设的怎样?”等问题;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设计了“您认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是否健全?”、“您认为检察院的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做的怎样?”、“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会怎么处理?”等问题。三是在问卷内容设计上,既要有封闭式问题,又要有开放式问题。如在调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时,既有“您认为有没有必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全没必要□可有可无□很有必要”、“您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如何?□无任何作用□作用非常小□有些作用但有待加强□非常大的作用”,又有“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便于在调研报告中提出建议时有参考的标准,汇集民智,集思广益。
再次是发放好调查问卷。针对不同的发放对象采取灵活的发放方式,既要保证调查问卷在发放之后能够尽量都收回,又要保证被调查者是在没有干扰的环境下完成的问卷调查,问题的答案是其真实的想法。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上门发放与委托发放相结合。以上门亲自发放为主,对区、镇人大联动调研的可以委托部分镇人大发放收回问卷。如在调研全区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时,在公安局听取情况汇报,召开企业、政法以及学校、农村、社区、沿海开发各界人士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时,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同时委托大中、西团、白驹、刘庄、三龙、小海6个镇人大面向农村、社区发放调查问卷。二是纸质发放与电子档发放相结合。以纸质发放为主,对部分工作较忙或者较分散的发放对象可以通过邮箱或QQ等网络途径发放电子档的调查问卷。如在调研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时,我们对少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问卷调查就是通过发放电子档的形式开展的。三是集中发放与个别发放相结合。以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时集中发放为主,少数在个别征求意见时发放调查问卷。如调研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在个别走访律师、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时发放调查问卷;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在个别走访人民陪审员时发放调查问卷。
最后是运用好调查数据。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数据统计、分析运用,是调查的重点。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调查者可以从更广的视野来了解、判断所调查的内容,对问题的分析判断也比较准确,比较有说服力,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就更强、更具有操作性。如在对39名社区居民、村民“您的合法权益被行政行为侵犯,您采取的措施是什么?”的问卷答案中,有16人选择信访,占41%;有10人选择不了了之,占26%;只有13人选择提起诉讼,占33%。说明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仍然存在,很多行政相对人宁可“信访”也不愿意选择诉讼渠道来维权。有时为了能更直观显示数据内容和分析结果,在数据运用时可以穿插图表形式。如在调研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时,对“基层派出所建设的评价”和“派出所建设最需要改进的方面”的统计分析就运用了图表的形式。
实践证明,在人大调研中引入“问卷调查”的成效是显著的。在问卷调查的实际运用中,还存在着各种影响调研质量的因素,我们必须在今后的调研中加以重视,才能提高调研的质量,充分发挥问卷调查的作用,达到最佳的研究效果,把调研工作做得更好。(黄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