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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5/11/30 10:23:35)·执法检查

——2015年11月27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就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根据201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人大先后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执法检查方案。在区人大的统一安排下,我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网格化监管。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明确由农委、市场监管、海洋渔业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农委与兽医站,区市场监管局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海洋局与重点用海业主和重点养殖企业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实行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片的监管人员包干负责制,健全区、镇、村、企业(基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基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在各监管区域的显要位置予以公示,真正做到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今年3月,盐城市在我区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检测监管,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先后举办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水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4期。同时创新形式,把农业法制培训由执法人员向农资经营业主延伸。

    二、加强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树立守法意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横幅、“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让生产者知规守法。今年以来,先后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明白纸和宣传标语8万多份。二是推广标准化生产。编发了《大丰区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通过“三点”工作法、现代职业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等多种举措,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先后开展各类培训49 期,培训职业农民 5588人,建成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32.98万亩。扎实开展农产品准出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推行上市前检测,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三是加强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农业“三品”在产地管理、品牌引领、消费认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新申报农业“三品”73个,全年“三品”占食用农产品的比重预计将达到45%,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被国家认监委认定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被列为首批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南阳韭菜、辣根、柿子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三、加大检测力度,推进常态化监测。一是提升检测能力。区农检站目前已有63个参数的检测资质,在盐城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全区所有镇级监管站均建有检测室,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区镇检测室实现联网联检,实时传送数据。同时,举办首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二是加大检测频度。建立全区蔬菜果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大抽检力度。区农检站每月对各镇实现一轮抽检,各镇检测站实现每周一轮抽检,每周确保有不少于15批次的速检信息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区五个农贸市场开展检测活动,做到检测规范、上传及时、台账齐全、信息公示。今年1—10月份,全区共检测果蔬样品11163个,其中定量检测657个。三是确保检测成果。开展农贸市场检测活动,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通知下架并作无害化处理。今年8—9月,区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9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发现的3个不合格产品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

四、瞄准突出问题,推进精准化整治。今年以来,区农委组织开展了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等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互查互评家家到活动,区海洋局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造浓整治氛围。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印发各类技术手册2万册,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画9000多张,发放《告广大生猪屠宰企业、经营户一封信》、《致广大蔬菜种植户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在人民公园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2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在全区大蒜、韭菜、芹菜等主产村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市场巡查工作机制和高毒限用农药实名购买登记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4个工作日。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巡查执法51次、私屠滥宰联合执法检查行动3次;海洋渔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对200多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近期,区市场管理局还将组织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检查验收。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专项行动期间,蔬菜果品上,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7起(农药12起、肥料5起);生猪屠宰管理上,先后取缔私屠滥宰窝点5个,立案查处5起,查获私宰猪肉129公斤,关闭生猪屠宰企业6家、暂停1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稳定农产品产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抓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问题治理和综合执法,努力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无事故、消费无投诉,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区镇常态化监测,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药规范经营使用。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宣传引导、依法治质和作风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大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划的普及推广力度,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区首批16家产地准出示范基地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推进农业“三品”申报和名牌产品创建,全年创建盐城市级以上品牌10个,以品牌引领农业标准化。四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建立红黑榜制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评选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弘扬典型,发挥正能量;对违法违规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常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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