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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说明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5/6/1 11:40:39)·专项工作

 

——2015527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夏恒林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说明,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好江苏”的宏伟战略。盐城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把生态绿色发展和生态盐城建设作为推进“六大发展”,努力建设“四个”新盐城重要内容,描绘了盐城生态之都的魅力远景。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转型升级,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是生产力、生态是竞争力、生态是品牌力”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顺利建成盐城首家省级生态市,2014年12月国家生态市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10个镇建成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实现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盐城市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市在生态县(市)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组织编制了《大丰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

(一)规划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江苏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围绕“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战略机遇,以发展生态经济为主线,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和谐,培育生态文化,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和导向,以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为抓手,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美丽大丰,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最终把我市打造为江苏省沿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规划定位: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为目标,是我市2015-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同时,本规划也是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方案。

(三)规划原则:①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优先原则。把生态立区、环境优先作为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的前提,严守生态红线,彰显大丰特色,实现区域永续发展,建成美丽宜居新大丰。②产业提升与转型发展并重,转型为主原则。贯彻“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突破当前和未来面临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约束,再创大丰新辉煌,建成富强繁荣新大丰。③党政领导与公众参与并重,党政主导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领导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列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要任务与日程,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建成和谐幸福新大丰。

(四)规划范围:我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包括12个镇、2个省级开发区及驻丰农场,同时兼顾协调周边行政区域与流域背景。

(五)规划期限:①重点实施期2015-2018年;②深化提升期2019-2021年。

(六)规划总体目标:在大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协力打造生态家园、努力建设幸福大丰”的生态文明规划战略定位,通过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六大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形成突显大丰市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将大丰市建成为苏北生态文明建设和滨海生态建设示范区,使大丰成为长三角特大城市的后花园。

(七)规划阶段目标:到2018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要求,实现经济社会繁荣、环境质量优良、生态系统健康、生态风险可控、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基本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到2021年,达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要求,满足《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关指标要求,全面实现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制度文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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