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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5/4/29 14:25:37)·综合报道

 

——市人大常委会助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纪事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提高农民专业化程度。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等问题更加突出,对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怎样?如何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市人大常委会从2月份开始,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围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扶持、土地流转等情况开展调研,他们来到田头、走进农户,深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并赴姜堰、建湖、铜山、盱眙等先进县(区)学习借鉴。3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

全面调研    掌握情况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起步较早,发展较快,近年来涌现了一大批种类繁多、各具特色、竞相发展、典型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工作走在了盐城市前列。”市人大农村工委负责同志肯定道。据调查,全市共有种植、养殖、流通等方面的专业大户6865家,家庭农场1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76家,成员总数27.38万人,各类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从事农业种植、蔬菜加工、花卉苗木、农产品电商等农业加工企业219家,建成19个现代农业园区。

“去年,我市对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设施种养业、农业招商、农产品品牌创建、合作组织规范建设和家庭农场发展等方面的财政奖补资金达1500万元,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收益递增机制和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全市金融系统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近9亿元。”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市政府积极制定政策,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优化水利、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努力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

专业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等在带动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辐射面不断拓宽,带动功能比较明显,并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创立“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业经营模式,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学习借鉴    找准差距

“我市耕地多、人口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结构日趋老龄化且数量与日俱减,土地流转难且运行不规范”。

“一些土地流转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土地用途、权责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不够明确和规范”。

“一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内部制度不健全,有的合作社甚至‘有组织无合作’、‘空壳化’现象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缺乏抵押物,涉农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难以适应新型经营主体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服务的需求”……调研座谈时,代表们指出问题一针见血。

土地流转形式单一、为农服务组织分散、风险机制缺失、部分主体运行尚未规范以及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滞后、农业企业与电子商务联系不够紧密等,是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为看清自身存在的不足,找准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化解问题的有效措施,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下一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

对症下药    转化成果

“建议学习外地先进做法,以股田合作和委托经营为重点,积极探索高效节省劳资成本的土地流转新模式。”

“要探索建立政府风险补偿、社会保险机构和金融部门提供信贷支持的融合机制,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农业经营者按一定的比例逐年收取风险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防范各种风险,同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提取风险基金,以丰补欠,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抓住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利时机,制订政策,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农民经纪人开网店、做销售,实现农产品加工、流通与互联网的充分融合,力争使我市农业电商产业迅速发展,实现‘互联网+农业’,带动全市农业的转型升级。”

“要积极探索镇村集体兴办或领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把兴办集体农业服务组织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相结合、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整合支农资金,优化使用效率,提高支农效能,增加集体积累,助力全市农业提质增效,农民致富增收。”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抒己见,纷纷建言。                        

在充分调研和吸收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形成《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同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建议》、《关于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赴泰州、徐州、淮安等县(区)的调查》两篇调研报告,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批示,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姜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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