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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10/28 9:51:37)·专项工作

—2014年9月2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市委农工办    潘  伟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情况的汇报,做出了《关于我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审议意见》(大人发[2014]4号)。我办把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列入农办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把审议意见的办理与推进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办理时限保证,办理质量保证,办理效果保证。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1、合理引导,稳妥推进。(1)宣传发动,造浓农村土地流转的氛围。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破解群众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消除顾虑,使他们自发参与土地流转。一是通过会议、广播、政风热线和进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巡回宣讲,组织土地流转典型代表深入到各镇、村进行宣讲,一方面激发有意向投入农业发展的能人、大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另一方面,使广大农民亲身体会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和实惠。三是帮助农民算好土地流转收入账,重点算好经济收入帐、人情账、风险账和务工创业账等“四本账”,充分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2)坚持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民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时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得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轮承包的剩余期限。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由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完备流转手续,使流转双方建立比较稳定的流转关系,并明确流转双方之间及其与村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了程序规范,手续合法,消除了农村土地流转中矛盾纠纷的隐患。(3)政策驱动,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持续良性发展。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意见》(大办发[2014]54号)文件,制定了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对农村土地流出方、组织者、流入方进行奖补。对连片流转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流出农户一次性奖补100元/亩,近4年全市已累计奖补土地流出方453万元。对土地流转组织者(村或土地股份合作社)按流转期限3年以上,新增土地连片流转300亩、500亩、1000亩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13年我市财政对新增300亩以上的60宗规模流转土地进行了奖补,共兑付奖补资金292万元。对土地流入方发展规模设施种植业的,按大发[2013]22号文件进行奖补;对新办的土地流转期限5年或5年以上、流入规模在300亩以上,配备先进农机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3年市里对6家有规模示范效应的家庭农场给予了60万元奖励。(4)典型带动,掀起农村土地流转新高潮。注重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抓好四种类型:一是农业园区推进型。以“六沿”高效农业示范带为抓手,建设有特色优势、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种植园区。大中镇阜丰、阜北村流转土地5000亩,建成省级一流的现代农业园区——丰收大地,全市12个镇共建立园区面积4.8万亩。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通过吸引“三资”投资创办农业企业,实行统一开发经营,带动周边农业产业发展,如三龙镇斗龙港村通过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宝龙集团带动,流转土地发展稻虾养殖,农民除每年有稳定的350万元流转费外,富余劳动力打工创收300万元,并带动周边两个村156户发展稻虾规模养殖。三是联耕联种合作服务型。把农民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组建成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供种、统一农机作业、统一销售,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在稻麦轮作的粮食主产区积极推广联耕联种,全市参与农户达5935户,面积达3.3万亩,白驹镇团结村1100亩土地实行了联耕联种。四是家庭农场发展型。目前我市家庭农场达到121家,共流转土地4.68万亩,涉及农户1.58万户,家庭农场主要以种植粮食生产为主。作为种田大户的升级版,这些家庭农场与农户对接的紧密度逐步加强。

2、规范管理,促进流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土地流转列为全市“三农”工作的重点,市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办公室,增设了5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对全市土地流转开展政策指导、业务培训、集中交易、检查监督。各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初步形成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全面推广土地“预流转”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摸清农户土地流转意向的基础上,事先和自愿流出土地的承包农户签订“预流转”协议,建立土地储备库,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在未落实项目和受让经营主体前,土地仍由原承包农户经营,待受让经营主体落实后,再与承包农户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每个村都要建立土地预流转台账,详细登记本村范围内农户流转信息,并及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更新工作。对流转面积大、涉及农户多的土地流转,实行大宗土地流转业主资格审核制度,审查土地流入方的种植项目规划、资金投入需求和流转业主的资信,评估种植产品的销售风险,确保土地流出农户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3、健全网络,强化服务。市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创建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站,设立政策法规、流转信息、流转动态、通知通告、流转指南、在线咨询栏目,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交易服务平台。草庙、大桥两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流转委托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处、政策法规咨询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其余镇(区)都在镇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窗口,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流转的交易、登记等各项工作,提供“窗口式”服务,履行好三方面职能:一是接受土地流转双方委托,管理发布流转信息。二是为土地流入方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切实解决流入方项目等地等问题,对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要做好跟踪督查,确保签订一件,成功流转一件。三是规范合同文本,对所有流转合同严格把关扎口,包括期限、标的、租金、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杜绝无效合同或不规范合同。

4、完善机制,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机制。各镇专门制定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计划,优先对流转土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同时鼓励土地流入方主动、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务工,让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有活干、有事做、有稳定的收入,近几年全市通过土地流转共转移农村劳动力近9万人,其中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劳动力近2万人。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市专门制订政策,优先支持土地流入的农业适度规模主体参加各类农业保险,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在此基础上还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项目,重点向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落实地和流入经营者倾斜,优先给予配套改善,着力优化水利、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并按一定比例安排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三是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我市于2006年6月成立大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通过建章立制,调解仲裁,使全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正常化运行轨道,截止目前已累计接待农村涉土纠纷392起,调处355起。正式受理立案37起,庭审裁决25起,调解结案12起,其中今年接待农村涉土纠纷32起,调处32起,有效地化解了农村涉土纠纷,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当前存在问题

从全市土地流转面上情况看,区域土地流转存在不平衡;去年由于受到退渔还湿和上游兴化等地匡田养蟹整治的影响,抬高了我市土地租金,致使农户对土地流转价格期望值过高;加之思想上的禁锢和认识上的偏差,致使组织和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实行联耕联种服务的对象在主观上不够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识不强;少数地方土地流转期限过长,流转价格固定一个标准,没有建立流转价格逐年递增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民身边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帮助农民算好土地流转的对比账,让农民了解流转、愿意流转、主动流转、放心流转。

2、明确目标任务。全市今年土地流转指导任务为20万亩,按照镇万亩,村千亩,组百亩的要求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并列入全年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全年绩效考核挂钩。

3、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增长机制。土地流转双方应根据土地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流转价格,流转价格可按粮食(水稻或小麦)保护价折算作价。

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机构建设。积极为农村土地流入方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信息、科技、资金等各方面的服务,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二是推行信息化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动态管理。三是探索市场化建设。鼓励镇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更好地为广大农户创造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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