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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11/21 15:49:04)·执法检查

—2014年11月1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姜正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审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食安办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各项内容。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的审议意见。一是制订整改方案。6月30日,市政府以大政办发〔2014〕102号文件印发了整改方案,将人大提出的三个方面10条意见分解到所涉及的8个部门和14个镇区。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对照任务分解,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召开部署会议。7月30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各镇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会上市食安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部署下一阶段整改重点工作,市政府分管市长赵玉霞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夏继勇副主任出席了会议。三是开展重点检查。8月6日至7日,分管市长组织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对河口豆制品厂、新团屠宰场、恒生市场周边早餐店和荣海菜市场等8家出过问题、被媒体曝光、隐患较多的食品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认真落实市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各项整改措施。四是严格督查整改。市政府先后于7月22日、8月7日和10月28日三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镇区、各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市食安办先后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两次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8个职能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各职能部门也都针对薄弱环节、排出重点隐患,加大督查整改力度。

二、加大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会氛围

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市食安办制定宣传方案,牵头各镇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人民公园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广场宣传、广电讲座、电子屏幕、电视字幕、社区专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据初步统计,全市共设宣传点32个,出动人员160余人,接待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单》、《食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27200多份,悬挂横幅38条,展出版面30个,电视宣传10次,报纸宣传15次,网络宣传120次,广播宣传200多次,发送短信5000条。市食安办筹集近10万元资金,正在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丰中学、市老年公寓、幸福菜场、南阳计生服务中心等人群集中区域筹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站试点,达到“六有”标准(统一标识、活动场所、科普设施、宣传阵地、兼职人员、工作制度),通过定期更换宣传橱窗、播放安全知识、发放常识手册、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并计划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二是开展企业守法经营教育。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均与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5634份。督促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事故报告等制度。采取基地集中培训、分片区域培训、组织现场培训、登门重点培训等方法开展守法经营教育培训49场次,培训企业4324户次,充分发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各职能部门指导完善行业、企业自律机制,督促农产品合作社、渔业合作社、大米行业协会、餐饮业协会等各类行业发挥行业主导作用,引导食品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全市共有食品领域行业协会5个,成员单位367个,签订行业自律书367份,开展自律活动10次。完善《大丰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试行办法》,积极争取市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市政府办、市编办、食安办组成联合考察学习小组分别赴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试点陕西华阴市和获得“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十佳案例”的浙江省三门县、温岭市实地考察学习,充分学习两地的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检测资源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社会共治推进等成功经验,为下一阶段我市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提前进行准备。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整合监管部门力量,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开展隐患排查。组织职能部门分环节、分区域、分行业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安全状况,共排查隐患373条,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组织联合执法。市食安办牵头对重点问题、重点产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共组织联合执法24次,检查企业244户次,下发整改意见书68份。严格应急管理。市政府修订了《大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地处置了亚欧死龙虾、西团豆制品、冠全屠宰等事件,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未对我市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三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镇区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落实镇、村(居)的食品安全职责。镇(区)食安办均达到“八有要求”,即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举报电话、有职责制度、有台帐记录、有管理档案、有专用电脑、有经费投入,配备了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镇(区)食品安全日常事务;各村(居)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站,组建起一支由两委会成员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市、镇、村三级组织网络覆盖全市。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各职能部门加大投入,添置检测设备,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增设检测点,提高检测检验效率,推进检测设备信息资源共享,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可靠技术保障。全市现有检测机构4个,镇区、农贸市场、企业设立检验室174个,共检测食品35121个批次,合格率97.6%。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通过资质认证正常开展检测,检测项目从26个增扩到62个,12个镇建立农产品检测室,4个农业园区和10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速测室,形成市有检测中心、镇有检测室、农业园区(基地)有速测室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同时,各职能部门配齐配强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加强执法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实效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规范化生产,严格食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保证食品每个环节安全可靠。在种植养殖环节,推进标准化建设。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现代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个,实施国家级、省级示范区项目10个,建成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6个。新增农业“三品”96个、食用农产品“三品”产量88.23吨,“三品”总产量占食用农产品比重由去年的14.73%上升到37%。“南阳辣根”、“大丰早酥梨”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大丰东沙紫菜”、“裕华大蒜”成为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丰宝龙龙虾获得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在食品生产环节,推进“三分”监管。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关,推进“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三分”监管,全市共有134个食品企业获得149张QS证,是盐城市获证最多的县(市)。创新小作坊备案。在苏北首家出台了《大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备案暂行办法》,目前共有252家食品小作坊申请备案登记,其中已发证233家。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镇区划分为9个区域46个网格,工商执法人员为网格管理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分区划分、包干负责、不留死角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重抓餐饮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对流动摊点和餐饮行业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推行分级管理。全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261户,全部实施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82%。推进“五常法”管理。通过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强化餐饮单位内部管理,促使各级各类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厨师体检、培训率均达到90%以上。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实施全程监督,圆满完成了国际麋鹿节重大经贸活动、生态旅游节、中高考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花都宴会中心被评为盐城唯一的“中华餐饮名店”,新词大酒店被评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市社大酒店和丰东大酒店被评为“省餐饮名店”。三是破解监管难点问题。整合纯净水企业。质监局牵头组织16家纯净水小企业共同投资成立大丰一口井天然泉水有限公司,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资源整合、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进行了有益尝试。规范散装经营。推广散装食品标签样式,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强制性公示,已发放60000张散装食品标签,市区和12个镇全部到位。严格生猪屠宰管理。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验检疫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屠宰场改造升级,严格检验检疫,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和省、盐城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等十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抓好酒类、龙虾、紫菜、地沟油、肉制品、畜禽屠宰、熟食卤菜、农村家宴、学校周边店等集中专项整治。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均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迅速开展拉网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品种,从源头到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各职能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2623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30起,立案133件,限期整改食品生产经营户199家,取缔无证照经营6家,收缴不合格食品1530余公斤,罚没款达75余万元。公安部门查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5起,追究刑事责任17人,有力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阶段,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 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的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两个“确保”(即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强化、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的要求,突出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性,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以统一权威的职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打击违法犯罪。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使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重处。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五是强化应急管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强化应急队伍、应急平台、应急制度建设,加大应急管理培训力度,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等能力。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督查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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