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监督视窗 >> 专项工作 >> 正文
 
 

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11/21 15:47:04)·专项工作

—2014年11月1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在,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我院2012年以来监所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创新履行职能,为维护法治权威、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在盐城市检察机关监所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监所检察科被大丰市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保障刑法实施为目的,着力开展刑罚执行监督

一是严把减刑假释监督关。始终把对监管场所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深入被监管人员生活、学习、劳动三大场所,全面了解和掌握被监管人员的改造表现和刑罚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看守所报减刑、假释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了减刑、假释的提请、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审批全过程同步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监督到位。共纠正提请不当减刑3人,纠正刑罚交付执行、管理教育、组织劳动等违法情形47件。

二是严把社区矫正监督关。以纠防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为重点,以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平台为载体,及时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确保一人一档。三年来,共对全市88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查阅矫正档案、手机定位、走访等检察活动,建议收监12人,其中收监到位10人。期间,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今年5月,对辖区内1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重新体检,安排专人对体检工作进行跟踪监督、逐人检察身份信息和体检报告并进行分析汇总。在活动中,发现盐城中院“对陈某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向大丰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对罪犯陈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被大丰市司法局采纳。我院监督李某社区矫正的纠违通知书被评为全省“十佳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是严把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关。始终把纠防超期羁押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从自身做起,对自侦案件认真落实向本院办案部门发出“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提示函”制度。通过建立在押人员台帐,提前催办,跟踪督促,逢长假到来前夕,逐人清理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对即将在假期中到期的案件,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进行催办,防止在节假日期间发生超期羁押案件。三年来共对1032人次羁押期限进行了检察,未发现一起超期限羁押。

二、以促进规范管理为宗旨,扎实开展监管活动监督

一是致力加强安全防范检察,维护监管场所稳定。认真落实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制度,深入开展以防脱逃、防非正常死亡、防重大安全隐患、防重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察,确保了我市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三年来,共检察发现刑罚交付执行、管理教育、组织劳动等违法情况152件,经检察建议后均已纠正。看守所未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事故。切实加大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操作办法》。先后对29人进行了监督,有效防止了监视居住期间的刑讯逼供,维护了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监管活动依法进行。去年7月,我院对瞿某某进行入所检察时发现其是社区矫正对象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入所。通过调查,发现了大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线索。正由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最终发生瞿某某在2013年7月2日晚当着其12岁女儿的面杀死自己的妻子悲剧。该案发生后被国家、省、市多家媒体刊载报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起司法所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的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也是盐城市监所检察系统近三年来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在狠抓办案的同时,我院注重将预防工作纳入监所检察业务流程,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对容易产生腐败的监管、执行环节展开重点预防,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监管场所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

三是快速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人性化、规范化管理的人文理念,积极畅通在押人员救济渠道,充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年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05件,其中刑期折抵错误20件、财产申诉54件,帮助在押人员追回被扣合法财产价值21万余元。驻看守所检察室“毒胶囊药品专项检察监督入选全省监所“九大典型监督案例”。

三、以科技强检为手段,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大装备投入。通过加大硬件设施的资金投入,我院为驻所检察室配备了内外网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设备,为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规范化打下基础。根据上级院要求,重点做好驻所检察室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作。目前,已实现与监管场所的“双联”,即与监管场所微机联网,实现被监管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共享;与监管场所监控设备联网,实现对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和动态监督。

二是实行流程管理。严格按照《监所检察工作流程图》,对业务分类、受理、程序、时限等各个执法环节,一一列表图示上墙,明确了工作步骤、检察监督要求等,既促进监所检察干警规范执法,也便于有关当事人了解监所检察各项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推行“阳光检务”。在看守所收押大厅设置监所检察电子检务公开触摸屏,向在押人员发放《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向在押人员家属及群众印发检务公开手册及监所检察职能宣传资料,提高监所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每月在监管场所举办一次“驻所检察室接待日”,分管检察长和驻所检察室主任均参加接访,对在押人员亲属及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登记、调查、处置和答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以提升素能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端正工作作风。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以“反四风”为契机,以辅导报告会、专题培训班为主要形式,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活动,确保中央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入脑入心,干警的责任意识和纪律作风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我院注重将监所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专项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争取党委支持。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落实。今年9月,主动邀请盐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来我院视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监所检察工作稳健发展。

三是注重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养。依托星期六党校、法学社、检察文联等平台,开设“卯酉讲坛”,举办检察业务知识竞赛,组织听庭评议、文书评比等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勤于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由我院牵头、公检法司四家会签的《财产刑督促执行办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虽然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上级院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由于监管场所的特殊性和在押人员、监管干警的特定性,群众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或违法违纪现象议论的多,举报的少,造成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源少,案件查办数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二是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还需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平台”不能实现与我院监所数据共享,不利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掌握。对法院委托的被告人审前调查,还没有开展监督。三是法院财产刑是否执行到位的基础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执行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刑诉法修改后,对新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等监所业务,开展的成效还不明显。对这些问题,我院将正确审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所检察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强化监所检察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发现案件、突破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深化办案效果。对纠防超期羁押常抓不懈,建立健全超期羁押责任追究机制。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加强与全市各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构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网络。

(三)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全力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规使用械具、强迫超时劳动以及办案单位违法违规扣押在押人员个人物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检察领域创新工作模式,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多方协作,减少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大力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监所检察工作水平。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监所检察工作机制,配足配强监所检察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所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树立清正廉洁的监所检察队伍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展望未来,监所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院将继续坚持和接受人大的监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工作,推动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建设幸福大丰、法治大丰作出更大贡献!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58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