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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5/30 9:12:22)·执法检查

—2014年5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大丰市人民政府  赵玉霞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扎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食品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先后被命名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业绩一直位于盐城市各县(市、区)前列。为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我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 基本情况
  (1)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7178家。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1310家。其中151个食品企业获得172张QS证,B级企业23家,C级企业128家。

2、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4607家。

3、餐饮服务单位1261户,其中各类餐饮单位(饮食店)1093户、学校食堂106户、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单位食堂62户;A级单位77户、B级单位953户、C级单位231户,A、B、C级分别占6%、76%、18%。

二、主要做法

1、以组织建设为切入点,狠抓法律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专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区)、各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协管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各村设立了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工作站,组建了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实现了市、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全覆盖。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围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市政府每年都出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四个纳入”,即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政府考核。重大节日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检查全市食品市场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市政府出台了《大丰市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和《大丰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采用量化积分制,突出平时考核,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兑现。每年初市政府都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与全市12个镇、2个区、13个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强化《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

2、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的统一部署,及时下发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抓好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酒类、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整治,从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中排查风险和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生产条件,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二是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点、工地、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食品五小行业脏乱差、农村家宴易发中毒事件的特点,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堂、小商店和农村家宴的监管,促使业主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QS”认证食品等问题食品的流入,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加工条件的依法进行取缔。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4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8024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563起,立案258件,限期整改食品生产经营户1736家,取缔无证照经营50家,收缴了不合格食品4220余公斤,罚没款达214.2余万元。

3、以环节监管为支撑点,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狠抓种养殖环节。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个,累计实施国家级、省级示范区项目各6个,建成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6个。对4家兽药生产企业、136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标准化认证检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全市“三品”产地面积分别达122.34万亩、68.74万亩、6304亩,已认定“三品”基地面积占全市耕地的94.8%;共有无公害农产品297个,绿色食品33个,有机食品21个,“三品”数目居全省前列。“大丰东沙紫菜”、“裕华大蒜”成为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丰宝龙龙虾获得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南阳辣根”、“恒北早酥梨”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晶隆”牌海水蔬菜荣获全国农产品“十佳蔬菜”品牌称号。提升养殖水平,推进养殖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提升工程,加强渔业科技入户鱼病防治服务站建设,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高效设施渔业建设面积累计达8.7万亩。

二是狠抓食品生产环节。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关,推进“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三分”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共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92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6批次20个不合格项,均督促整改到位。在苏北首家出台了《大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备案暂行办法》,公布了小作坊备案产品目录,规范了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共有25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备案登记,其中已发证227家,完成审查待发证30家。严格生猪屠宰管理,出台了我市定点屠宰场基本卫生安全标准,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是狠抓食品流通环节。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实施乳制品单列核审2267户。推广散装食品标签样式,规范散装经营行为,发放散装食品标签6万多张,市区和12个镇已全部到位。制作了《食品进货台帐规范文本》,指导3543户食品经营户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占食品经营户总数的80.7%。强化业务培训,确定大丰职教中心为盐城首家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培训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22场次9000多人次,发放相关宣传培训资料14000份,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推行任务受领单、任务分配单、任务提示单、任务反馈单、任务督办单的“五单式”运转模式,实行全过程规范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整治效果。同时加大监测力度,共抽检1113个批次的食品,发现17个批次不合格,均立案处理;对1908个批次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9.95%。

四是狠抓餐饮服务环节。落实管理员制度,分行业重点动员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35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和102位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颁发了培训证书。推进“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管理,强化餐饮单位内部管理,促使各级各类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严格实行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均建立了进货台帐制度,中小型餐饮单位台帐建立率达80%以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和基本操作规范,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启用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厨师体检、培训率均达到90%以上。

五是狠抓保健食品环节。出台了《关于构建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建立健全信用评级、质量受权人等各项制度,实行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监管模式,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创建活动,创成四星级3家,三星级12家。研发保健食品信息化管理系统,经营单位数据上传率和及时率均达100%,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海洋渔业、质监、商务、工商、卫生、城管、药监等多个部门,虽然早在2005年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协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但在力量整合、职能衔接、联合执法、信息互通、责任落实等方面不易形成工作合力,容易推诿扯皮,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

2、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缺乏。一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空白,绝大多数镇区均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基层工作开展。三是购买样品费和检验费没有完全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全市抽样检验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3、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薄弱。目前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农委、质监、工商和卫生等不同部门,主要为定性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无法满足全市食品安全检测的需要,使食品安全技术监管不能做到全覆盖,风险监测评估无法有效实施。

4、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农产品滥用农药、蔬菜未到休药间隔期上市、畜禽(水产)养殖中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食品小作坊的责任意识缺乏,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和管理手段落后,很难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一些食品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小餐饮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流动摊贩无证无照经营,餐厨废弃物未能得到有效处置等问题,都会给全市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把建设镇和两区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推动镇和两区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督“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优化配置、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

3、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重处。坚持打建结合,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

4、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的严格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管公信力;强化协同联动,良性互补,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鼓励广大消费者、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团体、协会组织、同业商会开展行业自律和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共同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各位领导,虽然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不可丝毫懈怠。我们将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深入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为谱写“中国梦”的大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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