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监督视窗 >> 专项工作 >> 正文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综合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4/23 11:36:36)·专项工作

2014年3月2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顾国华

 

一、“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连贯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市人大审议修订,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大丰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已向省住建厅申报,正在做好对接工作。委托高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城市色彩规划、城市防灾抗震规划、城市特色空间规划、大四河风光带改造规划等专业规划。二是严格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程序,2013年共核发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31份,用地面积119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7份,用地面积294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3份,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对全市438个村庄点进行科学布局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对原来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庄点进行合并,集中居住建新村社区,鼓励农民放弃原有的老宅基地,在合适位置重新选址规划建设新村庄,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统一外观,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生活方便、文明和谐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三是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放、验线制度。规划办、综合执法大队、质安站、测绘院等单位积极搞好配合,及时进行放、验线,同时做到加强联系,搞好衔接,详细了解掌握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指标,严格把关。四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建设项目放线、验线、主体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做好跟踪管理和跟踪服务。五是批后管理工作关口前移。建设项目放线后,管理责任人及时到位,建设项目基槽开挖完毕后,及时进行验槽,施工到正负零时再次验线,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六是对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或改变规划审批,增加建筑面积的部分建筑,一律依法查处。针对职能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建设坚决予以停工或拆除。同时,要求执法队员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巡查、早制止、早处理,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成立了南阳、新丰、刘庄三个片区执法中队,加大对集镇规划区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以有效扼制集镇规划区内违建的发生。

对行政收费和中介收费的区别、项目办理流程、所涉及自身收费的标准和依据等宣传解释不够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在住建窗口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介绍行政收费和中介收费的区别、相关收费标准和依据等情况,努力提高公众对行政收费和中介收费的标准依据、项目办理流程的知晓度,同时起到了内督工作、外树形象的作用。通过指定专人及时监控行风热线,随时发现社会各界对行政服务和收费工作的举报、咨询、投诉等监督意见,及时答复和解决问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立足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的角度,对住建局所属行业收费项目进行了回头看,规范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性质、费单位、执行标准等,重新确认了收费项目,也为下一步我市出台收费项目目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打好了基础,同时也使局收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对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的规范、监管还没有完全到位”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召开了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会议,对在我市从事房产经纪、评估、测绘、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工程监理等建设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全市建设领域31家中介机构、130多人次参加会议。主要围绕解决证照不齐、违规经营、违背程序、强行收费、财务混乱、漏逃税款、垄断行业和提供虚假证明等突出问题展开,具体清理的内容包括:一是审查中介机构的资质情况。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执业场所;是否凭相应资质开展经营业务;是否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所规定的执业人员数额;是否有规定的注册资金;是否有超范围中介服务行为。二是清查执业人员资格。审查执业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职称,是否取得必备的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的情况。三是检查办事程序和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具虚假的评估、鉴定等报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群众等情况;是否存在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的问题;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以压价、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有无利用职权收礼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检查中介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能为中介机构服务,向单位、个人强行收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收费)竞争,以低于服务成本收费;是否存在搭车收费问题;是否存在向业务部门支付回扣分成的问题。是检查原行政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形式上脱钩,实质上与职能部门搞收益分成的业务合作现象;有无利用行政手段管、卡服务对象接受中介服务的行为;有无职能部门将工作职能转交中介机构办理等现象。目前已对一家监理公司的负责人、项目监理和项目总监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同时,发挥规划协会、建筑业协会、房产协会、物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平台作用,引导中介机构开展行业自律,签订诚信经营公约,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四、“窗口作用发挥不足,工作环节连贯性不够,对中小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住建窗口围绕行政提速目标,完善与后方科室工作的衔接机制,增强工作环节的连贯性,规范许可事项,简化许可程序和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制定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为核心的服务制度,针对不同办事对象的不同需求,实施优质服务,尽量满足不同办件类型的个性化需求。优化新办项目服务,实行全程引导服务;优化帮扶服务,逐级分解落实帮扶责任人,及时了解企业申办手续中存在的问题;优化重点工程项目服务,以落实跟踪服务机制为重点,对全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设立重点项目服务快速通道,一对一领办,实行无缝对接,实现服务时限零超时、服务办件零距离、服务效果零投诉、服务质量零失误,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以效能革命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构建项目服务快速通道、绿色通道,更加重视中小项目的服务,获市委、市政府服务发展创新创优工作奖。2013年,住建窗口累计办理业务4897件,获市级机关十佳服务窗口荣誉称号。近期由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建筑业科、质安站、鉴定办、登记中心、审图中心、房产测绘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参加,深入到大丰港经济区博汇纸业、碧海石化等项目现场,为企业提供了“一站式”上门服务。房屋登记中心在业务办理上,通过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将各种房屋登记类型须提供的资料、办证的程序等制作流程表上墙宣传,印制成宣传卡片供服务对象掌握。在大厅设立了咨询导办服务台,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品牌,做到工作职责、办事操作流程、政策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内容、投诉举报电话五公开,增强政务办理的透明度。中心在住建部规定的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均为3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办事时限,经过压缩调整后达到初始登记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他项权利登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8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