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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4/4/23 11:28:38)·专项工作

—2014年3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大丰市教育局局长   成秋生   

 

一、总体概况

1.幼儿园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幼儿园及办园点52所(个)。其中,注册幼儿园40所,暂停注册幼儿园6所,隶属于乡镇中心园的村办园点6个。另有无证幼儿园19所。40所注册幼儿园中,教育部门办3所,集体园22所,民办园15所。幼儿园班级总数363个,全市现有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

2.幼儿基本情况

全市在园幼儿总数13189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7.71%。市区在园幼儿5580人,乡镇中心园7308人,隶属于镇中心幼儿园的村办园点301人。在省优质园就读的幼儿8918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7.62%;在盐城市优质园就读的幼儿195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4.79%。平均班额36.33人。在无证园就读的幼儿约1500人。

3.师资队伍情况

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294人。专任教师(含园长)921人,具有教师资格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4.18%;本科学历249人、大专学历455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76.44%。公办园专任教师574人,公办教师153人,公办园中公办教师占比26.65%。“两教一保”配备到位的幼儿园7所,占全市幼儿园比例为13.46%。

二、发展措施

1.把握创建机遇,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后劲。近年来,我市通过各类创建,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一是积极争创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区。2012年,我市启动省示范区创建工作,2013年12月份,我市顺利接受省示范区现场评估验收。二是认真开展省、盐城市优质园创建工作。我市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每年力争创建2-3所省优质园。目前,全市已创建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除新丰镇、草庙镇以外,每个镇都有一所以上公办省优质园,成型园中省优质园占比为盐城市最高。今年上半年,我市有5所幼儿园申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省、市优质园的创建促进了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2.实行以奖代补,着力做强镇中心幼儿园。为了激励各镇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市政府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凡新建公办幼儿园,每所奖励100万元,确保每个镇都建有1所以上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目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城东新区幼儿园、刘庄镇中心幼儿园这3所公办园正在建设之中。新丰镇中心幼儿园、白驹镇中心幼儿园、草堰镇中心幼儿园、草庙镇中心幼儿园这4所公办园正在建设筹备中。

3.实施精致管理,逐步规范办园行为。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通过年度“学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幼儿园防止“小学化”现象、“乱收费、乱办班”专项督查和“大丰市管理规范示范园”创建等活动,切实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

4.增加教师编制,积极优化学前师资队伍。我市落实省有关要求,加大公办园教师进编力度,逐年提高公办园事业编制教师比例。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了44名幼儿教师,2014年拟招录51名幼儿教师,分配教师倾向于乡镇公办园,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乡镇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

5.落实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我市建立并完善了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从2012起,幼儿教师全员纳入市级暑期培训。近年来,高一层次学历达标率不断提升。通过园本培训、基地学习、教学评比、课题研究、名师带教、观摩培训等各类培训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保教能力。

6.突出内涵建设,促进办园特色优势彰显。我市修订并印发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创建工作意见》,制定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评比细则,定期指导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创建理念,各幼儿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特色课题。其中市幼儿园地方文化教育活动、市明达幼儿园艺术教育、万盈镇第二幼儿园剪纸特色课程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多次在市级活动中展示,有效提升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办学品位。

三、存在问题

1.幼儿园数量偏少,布点不够合理。我市72万人口,有幼儿园及办园点52个,幼儿园数量偏少。小区建设没有把幼儿园规划其中,村园设置不够合理。

2.有2个乡镇无公办省优中心园,省优质园占比不足。目前我市新丰、草庙两镇仍无公办省优质园。2012年立项的3所乡镇新建公办园中,仅刘庄已经启动,白驹、草庙两镇均未开工。新丰镇幼儿园2013年立项,目前正做开工前准备工作。我市49所成型园中,有省优质园24所,对照“省优质园占成型园70%”的标准尚缺10所。制约创建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园舍条件不达标。二是教师资质不达标。

3.园舍条件不达标,存在无证办园现象。我市绝大多数园舍达不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有危房存在,如草庙二园;市区原厂办、集体办现租赁给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大多园舍陈旧,不符合安全要求;村园多为不合格园,房屋设施陈旧,办园条件简陋。区域内有无证园计19所,分别在草堰、白驹、万盈、南阳、新丰、三龙、大中镇。这些无证园不仅园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师资薄弱,保教工作不规范,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也阻碍了我市学前教育的有序发展。

4.保教人员配备不足,公办教师比例不高。目前全市仅有市幼儿园、育红、明达、大中镇中心园阳光分园、西团镇中心园、小海镇第二幼儿园、大桥镇中心园配齐两教一保人员,且仅市幼儿园、明达幼儿园配有专业专职保健医生。公办园专任教师574人中仅有153人为公办教师,公办园中公办教师占比26.65%,离省定50%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5.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2013年我市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平均工资仅为1450元,由于工资待遇较低,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负面、不稳定情绪,不利于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未补贴生均公用经费。2014年起,我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每生每年370元,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未补贴生均公用经费。

四、对策建议

1.对照“按1万人口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制定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专门文件,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幼儿园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要合理布点幼儿园,幼儿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级。开发较大规模小区时,必须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不大的小区,规划部门根据实际可几个小区配设一所幼儿园,同时合理增设村办园点数,按标准新建、改扩建村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

2.对照“2012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省优中心园”的标准,建议落实镇公办省优质园新建和创建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对尚未建成省优公办中心园的乡镇要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各镇要对照省优质园园舍标准,新建或改建幼儿园园舍,确保安全达标。对照省优质园创建标准招录合格幼儿教师同时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确保教师资质全员达标。

3.对照“园舍全部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无D级危房,没有无证园现象”的标准。建议启动农村合格园建设工程,加大投入,按标准新建、改扩建村园,使村园全部建成合格园以上类别的幼儿园。同时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方针,对经整改能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非法园”,促其规范完善,使其成为合法园;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多部门联合、多管齐下坚决取缔;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减)费入园,采取发放助学券的形式,吸引无证园就读的幼儿转入合法园就读,从而使无证园因招不到幼儿而自行停办。

4.对照“每班两教一保及其他各类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到50%”的标准。建议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按要求配齐配足幼儿园各类人员,确保幼儿得到优质学前教育,幼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抓紧落实公办幼儿园(含乡镇集体园)独立法人资格,按省定标准合理确定教师事业编制,逐年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加大进编幼儿教师招录力度,提高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比例,努力达到公办园公办教师50%的省示范区标准。

5.对照“聘用教师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议建立非在编幼儿教师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对编外聘用幼儿教师可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确保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针对我市目前幼儿园工资不统一的现状建议出台我市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的指导性文件,统一幼儿教师工资标准。

6.对照“采取补贴生均公用经费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标准。建议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尽早制定和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同时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优秀教师支教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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