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来,《社会保险法》在我市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实施。但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中仍然存在保障全覆盖推进力度需加大,社会保障侵权执法力度需加强、管理服务传统模式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需要直面,需要化解。”谈及感受时,市人社局局长王亚东如是说。
怎样更加努力做好全市今后的社保工作,市人大给予更多关注。9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各镇之间、各镇与两区之间、企业之间、险种之间的参保情况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最高和最低的相差近50%。”
“相当部分用人单位不规范参保,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如选择性参保严重,奖励性参保普遍,替代性参保突出,低标准参保、应付式参保还不同程度存在。”
“专业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未能充分发挥功能,一些不良执法环境使得监察执法刚度不强,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惩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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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执法检查报告,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不同角度作了补充审议发言,不仅直击问题症结,而且思索解决良方。
“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在系统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各部门、各镇区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使法律精神在本行政区域内广为知晓,正确引导各方的参保行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要依法加大社保基金的征缴力度,以消除参保盲点和清理各种不规范保险行为为突破口,切实加以推进;要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征缴和清欠长效机制,在实行‘五险合一’、税务‘一票征收’的同时,建立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统一稽核、统一执法监察的‘五统一’制度。”
“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一些违规做法通过常态化监察执法活动加以纠正,对一些具备条件却人为抵制参保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执法,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有选择地通过媒体介入,扩大教育惩戒的影响,达到优化法制环境、树立法律威严、促进社会和谐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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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题审议时指出,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我市要更加广泛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营造全社会依法参保的浓烈氛围;要依法加大社保基金的征缴力度,树立法律的威严;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安全;要强化平台建设,努力构建顺畅高效的社会保险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推动我市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10月1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峰在市人大报送的《关于〈社会保险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改善民生落到实处。
“把改善民生落到实处”,这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更是落脚点。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人大、政府、企业、职工、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深入实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帮、失有所补的良好格局一定能够在更高层面实现,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