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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3/12/2 13:24:57)·专项工作

2013年11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1、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帮助下持续推进。2010年至2012年建成保障性住房1472套,14.1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48套,11.7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424套,2.38万平方米,有374户次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解决了1347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欢迎。2011年在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中排名第一,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中列前20强中的第9名,盐城仅大丰一家获此殊荣。2012年被省住建厅表彰为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盐城仅大丰一家。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下达的5.5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速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一是新东苑二期保障性住房。新东苑二期12幢、5.5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水电气等附属工程施工,预计年底前交付使用。二是德惠花园保障性住房。德惠花园7-10号楼2.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主体封顶,预计明年8月份竣工。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已在港区开发区共筹集3648套(间)公共租赁住房。

2、使用情况。2010年到2012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74户金额达232万元,共分配廉租住房289套,公共租赁住房58套,经济适用住房684套。2013年即将发放租赁补贴296户金额100万元左右,即将分配廉租住房59套,公共租赁住房140套,经济适用住房240套。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住房保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制订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并与保障办、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单位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 

2、抓好“三落实”,确保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土地供应。我们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积极与国土部门联系,在土地供应中予以单列,明确用地规模和供地时序,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总体上落实较好。二是落实建设资金。2010年争取市县财政预算150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63万元、省级资金588万元、中央资金285万元;2011年争取市县财政预算150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84万元、省级资金151万元、中央资金2053.64万元;2012年争取市县财政预算150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94万元、省级资金719万元、中央资金6044万元;2013年争取省级资金1697万元、中央资金2296万元,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落实住房保障规划。加强调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大丰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并按时上报。“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含旧城改造)27.5万㎡,其中,廉租住房2.5万㎡,公共租赁住房12.5万㎡,经济适用住房12.5万㎡,规划用地17.19公顷。为了强化小区内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高水平设计根据市场的需求,着重解决住宅平面与空间功能的合理布置,并就户型设计、价格定位等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所有房屋都是全框架结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简易装修。与此同时,加强了小区公建、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方便了群众居住和生活。

3、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实施建设。坚持“快字当头,质量为先”,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管理。在工程建设上,切实把好五关:一是材料进场关。抓好原材料的入场,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严把材料关口,所进材料都必须具有质保单。二是材料配比关。工程施工特别是桩基工程准确掌握钢筋水泥的配比度。三是工程监理关。每个单体工程都由专业的工程监理企业负责质量监理和管理。四是质量检测关。充分发挥质量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质量否决权制度,坚决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质量管理程序。工程管理人员实行跟班作业,及时指导施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技术检测,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监控,加大巡查抽检的力度,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把关验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实行24小时旁站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万无一失。五是全程监督关。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实施高效能管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等在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均实施跟踪监管。为全面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在小区竣工备案前,还组织了由业主代表、特邀群众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分户验收。已建的保障性住房均达到了优良工程验收标准。

4、创新管理服务,务求保障实效。一是有分配政策。今年在盐城各县市中率先出台了《大丰市市区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认定条件和标准》,将申请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原来的993元调整为1124元,进一步降低了保障门槛。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大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试行办法》、《大丰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大丰市市区解困房建设与安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把好“申请、审核、公示、分配”四道关口,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接受群众申请时,由申请对象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填写申请表。在审核过程中,我局联合公安局、人保局、民政局、大中镇街道办等部门和单位共同把关。公安局负责人口状况、年龄、户籍年限的审核;人保局负责家庭成员年收入及特困职工的审核;民政局负责低保对象、低保年限的审核;大中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申请对象居住情况的审核;我局负责住房状况的审核,并进行公示和审批。二是有入住教育。廉租住房入住户日常管理由大中房管所负责,并向每位住户发放《保障性住房使用说明与主要事项》;组织集中学习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和《物业管理条例》等,引导入住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守信,做文明市民,做到经常与入住户“交心”。三是有入住档案。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入住档案注明了入住对象、入住时间、所在小区、楼号、楼层、户型、房号、购买、退出等内容,确保管理规范化。四是有物业管理。采取补贴的办法,对新东苑小区实行了与商品房一样的物业管理,规范了小区管理秩序,使入住户住得放心和安心。

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大。到目前为止,尚欠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000万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一方面建议市财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向省厅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努力突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瓶颈。

2、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越来越多,供需矛盾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努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感到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 

1、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市政府下达我局2014年保障性住房开、竣工任务,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头,扎实稳妥的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4年计划开工新东苑3幢、万和花园2幢、德惠花园4幢保障性住房(5幢高层、4幢多层),建设面积50784平方米,总投资1.4808亿元。

2、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我们将紧紧围绕市政府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开、竣工时间节点,逐一明确工程形象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推进要求,重点重抓施工现场组织、矛盾协调解决、建设资金筹集等要素调度,统筹安排,科学施工,确保工程按序时推进。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抢工会战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3、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操作,做到建设计划公开、资格审核公开、房源分配公开、违规查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五个公开”。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房源分配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充分发挥住房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做好配租配售后的资格复核、社区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调研,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细则。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感谢市人大长期以来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帮助下,以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使更多的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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