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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3/9/30 17:05:08)·专项工作

2013年9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住建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我局被确定为2013年接受专项工作评议的市政府部门。在市人大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评议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自查自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住建系统按照“提升老城、决战新城、突破港城”的总体思路,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以规划为统领,以重大项目服务为抓手,紧扣节点,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达到了时序进度目标。一是城乡规划引领发展。《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城市色彩规划、城市防灾抗震规划、城市特色空间规划、大四河风光带改造规划已编制完成,委托高资质的设计单位正在编制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完成城乡规划设计项目110项。二是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积极组织实施功能完善、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安居工程、绿化景观等5大类56项城建重点工程,已完成投资55亿元。鸿基汇金购物广场商业街改造提升、幸福菜市场、常新北路改造、人民南路改造、黄海东路改造、健康路改造等工程已经竣工。新东苑小区二期保障性住房、城西卫生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工程主体封顶。新村路、康平南路、大四河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配合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维修城市道路和后街小巷53条,236处,修补面积达1.7万平方米。三是房屋征收拆迁扎实推进。1-8月份,实施育红小区西侧、原市政府地块、大四河风光带沿线改造、幸福菜场、新村路、康平南路等49个征收拆迁项目,共完成签协议1876户,征收拆迁面积 28.75万平方米。四是城建融资工作取得突破。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融资3亿元,15亿元的二期城建债券申报材料已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五是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已实施新东苑小区二期、德惠花园保障性住房7.85万平方米,主城区润富花园、万和花园、同福花园拆迁安置房5.59万平方米。六是村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镇城镇化“六个一”工程实施项目42项,已投入资金12.5亿元。城镇绿化“五个一”工程实施项目36项,已完成投资1.8亿元,新增绿地76公顷。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三个一”工程实施23个项目,已完成投资28.71亿元。七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升住建工作水平的助推器。对每个建议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承办人,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今年共接到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建议22件,其中主办件16件,协办件6件,现均已办理完毕,答复代表。

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1、思想重视,部署周密。我局对专项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性,把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把评议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和机遇,自觉将全局工作置于市人大监督之下,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使专项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迎接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住建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并召开了迎接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对迎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局做好迎接评议各个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我局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情况,争取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与人大评议小组沟通汇报,对评议小组调查反馈的意见及时落实整改。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把自查自纠作为重点环节,围绕规范管理、收费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有针对性的收集意见和建议,我局就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履行职能及实现工作目标情况;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反应较为集中的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服务窗口以及有关科室、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现象。

3、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力求问题找得准、原因挖得深,使自查自纠工作有的放矢,为提高整改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一是设立意见箱。充分利用监管和服务的机会收集意见,在局门厅和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设立意见箱,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放意见征求函,从服务对象那里收集第一手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向部门、乡镇、企业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了征求意见函,共发出征求意见函600多份,收回520多份。三是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由分管领导牵头分别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走访调研。由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居委会、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听取各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五是利用好外部监督平台。根据“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创卫热线等外部监督平台反馈的意见,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意见和建议。7月18日在大丰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栏目,现场解答了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房屋征收拆迁、违法建设拆除等广大市民关注的问题。

4、边整边改,纠建并举。我们将边评边改、边整边改贯穿于接受人大专项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一是规范收费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工业项目、城建招商等方面的收费优惠政策,确保不多收费,乱收费。根据上级要求,先后取消了再就业基金、质量安全监督费等收费项目。降低区园建设的收费标准,对重点项目收费标准按下限执行。对区园建设项目的白蚁防治费按苏价工[1996]422号文件以成本价收取。规划测绘项目以财建[2009]1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的70%收费。房地产测绘收费对工业厂房实行减半征收(原标准2元/m2,现按1元/m2收取)。规划咨询费对工业项目实行免收,建设工程审图费(中介机构)对工业项目按省定标准的75%收取。二是规范窗口服务。住建窗口对全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设立重点项目服务快速通道,“一对一”领办,实行无缝对接,着力构建项目服务“快速通道、绿色通道”。1-8月份住建窗口累计办件2607件,收费2272.77万元。住建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考核中连续获得“红旗窗口”荣誉称号。和顺科技有限公司是港区重点项目,住建窗口特事特办,一天内就帮助该企业办结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登记中心在住建部规定的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均为3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经过压缩调整后达到初始登记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他项权利登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订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30多项规章制度。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在去年获得省住建厅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三星级执法队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区园内企业的指导,及时查处区园规划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不干预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随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区园内的企业实行无举报不检查;对不是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一般性违规案件实行首犯预先警示不罚制度;对被查处企业实行服务规范制度,帮助企业完善措施,规范行为,使企业同类违法行为不再发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1-8月份,查处规划、建设工程等各类违法案件108起,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70处,累计拆违面积7.81万平方米。四是规范市场管理。从规范管理入手,改进监管手段,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1-8月份,受监项目280个,受监面积约448万平方米。同时,规范中介管理,结合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主要涉及中介机构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房地产中介等企业45家,发出整改通知单39份,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和通报,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查自纠,结合社会各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经过汇总、梳理和分析,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关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城市化建设工作任务繁重,新进人员较多,存在部分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不够强,造成部分工作完成不够到位。由于部分人员受综合素质、自身站位的局限,在日常工作与对服务项目建设方面统筹兼顾不够,尺度把握有所欠缺,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强调原则多,灵活变通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居住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住房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在政策宣传、准入退出制度完善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探索;拆迁安置房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机制有待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规范引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不够均衡,控规覆盖面不足,建制镇及村庄规划进度滞后,一定程度上存在只重项目落地、不重规范建设的现象;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规划管理团队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有待加强;相关规划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规划实施质量、水平仍需改进。规划的批后跟踪管理不够到位,违法建设查处的力度还不大,尚没有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多发的势头。四是建筑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建设行业诚信体系管理不够完善,个别建设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工程监管力量不足,建设工程质量通病、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行为亟需规范管理。五是中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建筑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经营中存在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比如,部分中介机构存在不按规定或承诺的要求提供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只收费不服务;在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评估、咨询、代理等服务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中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问题。

四、整改思路与措施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这次工作评议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出的存在问题,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要求,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有力,落实上到位,效果上显著,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水平。主要思路与措施如下: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机关效能、考勤考核等督查检查力度,进一步梳理整合机关各项制度,整理成册、汇编印发。结合效能革命巩固年活动,进一步梳理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强化住建窗口职能,规范完善各科室运行机制,整合提升行政审批水平。设立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服务,整合加快审批流程,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宣传栏等方式,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效能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力倡导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措施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解决。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外派培训,以及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对局系统工作人员以及村镇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业务交流沟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继续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业务科室、服务窗口及一线项目。四是强化廉政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城建重点工程的纪检跟踪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加强惠民利民工作监督检查。

2、稳控房地产市场,提升住房保障工程。一是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廉租房建设为主,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供给相结合,覆盖本地及外来人员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具备分配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抓紧摇号分配。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擅自出借、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予以及时查处。二是抓好安置房建设。全面梳理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工程管理程序,促使在建安置房项目按时推进。按照建设商品房的标准建设拆迁安置房,以安置房建设推动房屋征收拆迁,逐步实现先建设后拆迁,先安置后拆除的目标。三是加强房产市场管理。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规定,加强房地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楼盘销售、商品房存量等数据统计上报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向信息。

3、加快城市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审批管理。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力争四季度通过省政府批准实施。提高控规覆盖率,加强城市设计,提高项目建设品位。配合各镇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严格规划审批管理。下大力气抓好规划审批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各项规划建设活动依照法定规划进行。完善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理顺规划管理体系。提升重点建设项目、敏感地带规划审批质量,确保城市建设品质和建设形象。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做好批后监管及跟踪指导工作,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三是严格规划调整程序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明确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职责,严格规范规划审批和调整程序,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充分论证调整的必要性,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再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整和审批,确保“一张图纸管到底”,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四是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监察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巡查监管制,扩大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的覆盖面,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加快组建市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新丰中队、刘庄中队、南阳中队,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依法推进拆违,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完成全年拆违15万平方米的任务。

4、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继续加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有形建筑市场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我市建筑行业诚信信息管理体系,扩大诚信管理覆盖面,完善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创优工程、文明工地招投标奖励机制,积极与招标办协调,在招投标中对获奖企业予以适当奖励。二是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巡查制度,对全市建筑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和通病专项整治,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进一步健全工程监督管理网络动态体系,实施项目差异化管理。三是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持续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整治,对未达标的项目,通过媒体曝光、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加大文明工地创建力度,推行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建设,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进一步开展建筑和房地产中介企业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规范建筑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的制度,加强中介机构自律机制建设,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进入建筑和房地产中介的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从严审批,对条件不成熟的,对失信、失真、失公和严重违法的建筑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坚决实施市场禁入制度,记入“黑名单”,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大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不断去改进、完善和提升,我们深知肩负的重担,决心以这次工作评议作为新的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下,全力以赴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为实力大丰、幸福大丰、美丽大丰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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