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监督视窗 >> 执法检查 >> 正文
 
 

大丰市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报告

大丰人大政府信息网·(2012/5/24 15:02:51)·执法检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现在,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大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大力开展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核心的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实现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的奋斗目标,取得了连续8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佳绩。我市消防工作得到了公安部、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全市消防工作多次在全省性的会议作经验介绍,多次在盐城市的会议受到表彰;我们探索建立的“治消一体化”工作模式得到公安部消防局的肯定;刘庄派出所“3456消防工作法”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尤其是在去年全国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中,我市有1名公安民警得到公安部的表彰,有2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各位主任和委员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度

  一是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消防事业发展。每年初,市政府都与镇、区(园)和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消防工作作为下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等综合性考核体系,同步检查考评。每年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专题会办会议等,对消防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管理工作。根据《盐城市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实施意见》,按照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镇、各区(园)和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按照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要求,每年制定《大丰市消防事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当年的消防工作建设任务。

  二是城乡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市政府认真制定完善消防规划,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全市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市政府消防经费累计投入总量近1000万元,添置了32米云梯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全市消防车总数达14辆,是盐城各行政区域消防车最多的县(市)之一。加大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全市新增消火栓164只,市政消火栓总数达400余只。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投入1300余万元,建成港区、三龙、白驹、万盈、西团5支区域消防队,临港化工园区专职消防队顺利通过省安委会的验收。市政府还结合大丰港发展的实际情况,全力推进大丰港特勤消防站建设工作,4月10日上午,陈平市长专题会办研究大丰港特勤消防站建设事宜,并原则通过大丰港特勤消防站建设方案,近期将开工建设。

  三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街面电子屏、广告传媒等现代传媒手段,与广大市民开展贴心、贴近生活式的消防宣传;在主道路口、居民小区、人口密集区等人员流动量大的部位,树立大型宣传牌,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宣传向农村、社区延伸,在村镇的主要道路口、村务公开栏和房前屋后等处悬挂、刷写消防警示性标语;以建设平安消防文化为依托,在施耐庵公园的休闲广场建成消防文化广场,让市民直接接受消防教育;举办首届社区消防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让社区居民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消防教育;每年还举行2次以上大型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通过抽样统计,近年来,全市有近10万人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教育,市民消防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四是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一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一次行动解决一两个问题”的理念,先后布置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打违除患”、“清剿火患”战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等数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彻查火灾隐患。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活动,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行业开展创建。依托行业协会,创新开展行业、系统“旗舰管理”消防达标创建活动。市政府还始终把重大火灾隐患作为“心腹大患”,发现一个,挂牌一个,整改一个,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整改了12处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二、找准规律,把握特点,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

  总体上看,我市火灾形势处于平稳状态,连续8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客观上看,我市的平稳火灾态势只是一个动态的平稳,各种传统的不安全因素有增无减,特别是随着港口、港区、港城的联动发展,非传统的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日益突出,目前的稳定俨然是一个易碎品。分析国内各地的火灾形势,结合我市发展的特殊状况,我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仍面临着以下四大挑战:

  一是港区发展面临安全事故突发的挑战。大丰港二期石化码头目前已初步建成,将于近期正式通航,建成后二期码头将成为省内最大的危险化学品中转码头。围绕码头发展形成的大石化、大冶金等行业迅猛发展,博汇集团、联鑫钢铁等项目全面建设,石油、液化气、烯类、醛类等仓储区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些项目的投产,加之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频繁,给消防监管增添了巨大的压力。

  二是高危行业面临重大火灾多发的挑战。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提升,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大量出现,这类场所的业主和员工更换频繁、流动快,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相对薄弱,尤其是公共场所装修频繁,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消防动态监管难度明显加大,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 

  三是消防装备面临应急救援频发的挑战。随着“沿海大开发”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大丰市各类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大型企业如雨后春笋,加之道路交通、建筑倒塌、危化品泄漏等事故频发,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等急难险重任务给消防部队提出了严峻挑战,灭火与应急救援器材,尤其是“高精尖”装备的明显不足,成了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的最大障碍。

  四是基层管理面临火灾事故高发的挑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家庭用火、用电大量增多,但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差、消防工作相对薄弱,居民家庭一些不良的用火、用电习惯,在短期内不会得到彻底改观,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由于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预防和处置火灾的基本常识,一旦失火,损失较大。据统计,近年来,我市火灾有60%是居民家庭火灾,因火灾致死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居民家庭火灾所造成的。

  当前,我市消防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站建设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2011年,大丰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07亿元,有10个产业园区落户大丰,大丰港二期码头已建成并即将投入使用,经济发展正处在黄金期。但是,目前,全市共建有5个区域消防站,覆盖面积远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二是特种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比较滞后。从近期全国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情况来看,我市的车辆装备仍显不足。“应急救援”成为消防部队的主要职能,而我市还普遍缺乏现代化、专业化、特种化的车辆装备,难以组织开展复杂多变的应急救援工作。三是消防审批面临新问题。随着沿海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集中上马,“先上车后买票”、“边上车边买票”、“只上车不买票”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在行政审批方面对消防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违法开工、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新《消防法》实施后,部分工程实行备案制,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一时难以落到实处,降低要求使用装修材料、降低规范进行消防设计、降低标准进行施工的问题更加突出,“先天性”火灾隐患将有可能会增加。

  三、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广泛宣传《消防法》,突出抓好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的自觉性,做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带头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消防法治观念,努力使《消防法》各项规定深入人心。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按照省和盐城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大丰港特勤消防站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步伐,重点推进区域型专职消防站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新建新丰镇、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3个区域消防站。积极筹措资金,购置一批适应高层、地下建筑和化工场所等疑难复杂火灾事故处置的特种消防车辆和装备。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三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各镇、各区(园)和各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把建筑审核验收关,强化消防产品监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

  四是严格检查考核。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按照政府工作安排,适时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责、权、利相对应的法定责任追究体系。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和落实贯彻《消防法》的具体措施,以“人民生命财产大如天,消防安全责任重如山”的要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过细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努力拼搏,奋力进取,全力推进我市消防工作向又好又快的目标奋进,为我市人民安居乐业、建设幸福大丰作出应有的贡献。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38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