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促进农民增收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作者:沈明高 文章来源:市委农工办 点击数:2805 更新时间:2010/6/24 15:03:54

——在2010年6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上

市委农工办主任  沈明高

 

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曹海瑛等10位代表提出了“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促进农民增收”的议案,人大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议案和建议的通知》(大人办发[2010]9号),把这一议案确定为今年重点督办的议案,昨天人大农工委组织相关代表专题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听取了我办工作汇报,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为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我办按照人大督办通知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落实。大力实施龙头带动、产业联动战略,以培大育强龙头加工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显著增强。2009年,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的收入11500万元,户均增收575元。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推进农业化经营工作中,我市坚持政策扶持,强化引导,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大力培植专业特色镇村,发展高效现代农业。

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特色镇是推进“产业富民强村”,加快新农村建设重要手段,也是当前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来,大丰市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坚持“市有区域,镇有特色、村有专业,户有所长”的调整方针,特别是近两年来,大力实施高效农业“双百工程”、 “五五工程”,培育形成了一批专业村、特色镇,各类专业村已发展到146个,占67.9%,特色镇8个,占57.1%。全市高效种植面积发展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高效规模养殖场(户)达到5800个,占总数的45%;高效渔业养殖面积达到12万亩,占总面积的20%,被省、盐城市表彰为“高效农业规模化先进县(市)”,有效地促进了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也为依托特色产业的农产品加工奠定了重要基础。

2、加快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按照“区域抓特色、加工抓龙头、生产抓基地、销售抓窗口、产品抓品牌、发展抓项目”的思路,全面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目前,全市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70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3个,盐城市级龙头企业23个。农业龙头企业总资产4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1亿元,净资产20亿元,从业人员2.6万人。2009年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79.8亿元,比上年增长4%,实现利税4.87亿元,出口创汇8152万美元,带动农户19万户,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0%,辐射带动全市95%以上的农民。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格局,全市以国家级龙头企业银都集团及祥鸿、万达等为龙头,带动25万亩高品质棉生产及良种棉产业化开发;以佳丰、永芳、金阳光、新海等油脂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30万亩优质“双低”油菜生产加工;以钰丰麦芽、新天顺啤酒原料等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20万亩优质啤酒大麦生产加工;以北大荒、宏丰等大米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全市20万亩优质稻米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大丰绿丰公司等冷藏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20万亩无公害大蒜冷藏加工;以奇港、金谷、盐城南翔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2万亩葱和辣根出口蔬菜加工;以宝龙、汇丰为龙头,带动了小龙虾等水产品加工出口。全市各类农民经纪人已超过4万人,其中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营销大户1000多人。全市有70多个农产品及加工品分别进入农工商、世纪联华、家乐福和麦德隆等知名超市,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

3、主攻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吸纳“三资”投入农业。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用抓工业的办法抓农业,把吸引“三资”投资农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瞄准市外资本,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业的对外开放水平。一方面集中力量抓招商。从市四套班子成员到各镇、各有关部门都层层明确了农业招商任务,并加大了对农业利用“三资”的考核奖励力度。去年全市共新上投资额30万元以上“三资”投资农业项目450个,投资额9.5亿元。其中新上年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10个,其中超亿元的项目2个,超5000万元的项目3个,超千万元的项目5个。今年1-5月份,全市新上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216个,其中民资项目210个,工商资本项目5个,外资项目1个。“三资”投资总额5.76亿元,其中民资4.56亿元、工商资本1.2亿元。新办年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7个,已完成投资额9300万元,其中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4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与国内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及接轨上海活动,一手抓农业招商引资,招引国内外客商和国内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大丰,兴办规模农业龙头企业,增加规模农业龙头企业总量;一手抓现有规模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围绕做大做强,扩大规模,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短短几年间,先后有黑龙江北大荒、南通金阳光、四川通威、南通大富豪、香港永芳、北京中棉紫光、广东恒兴、上海光明、广东温氏、上海纺控等10个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大丰,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坚持“小合作、大带动”,加快推进“三大合作”。

一是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引导发展一批由农民自我联合、自我投资、民主管理、自主分配的实体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组织化中的纽带作用。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68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58个,比年初新增78个。其中省级“四有”示范社2个,省级“四有”合作组织12个,市级“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全市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11.9万户,占总农户的59.5%,带动农户15.2万户,占总农户76%,其中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7.91万户,占总农户的39.6%,带动农户11.64万户,占总农户的58.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资产54215万元,净资产42000万元,按行业划分:种植业225个,畜牧业110个,渔业22个,园艺业6个、农机34个,其他71个。2008年金鹿渔业专业合作社还被省委农工办、省农林厅授予“全省2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重点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工程,打算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农户都加入1-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大户、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四元”带动,使我市农业组织化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是积极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16个,社员2.8万人,吸纳农民股金和社员互助金2.12亿元,投放资金1.58亿元,资金回收率达100%。三是围绕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流转,广泛开展了土地股份合作。目前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50个,入股面积2.9万亩,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2.5万亩。今年将重点围绕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搞好社区股份合作试点。

5、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2001年我市被省命名为“农业标准化项目示范市”;2003年被省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试点县。目前全市共有140个农产品注册商标,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8个,取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26个,有机食品证书10个。我市裕华镇被列为省级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国家大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全市巩固完善了优质水稻、啤酒大麦、特经蔬菜、大蒜、双低油菜等10多个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开发建成了早酥梨、青椒、西瓜、大白菜、大棚丝瓜、生猪、海淡水产品养殖等10多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标准化加工示范企业建设,认真开展ISO9000族质量标准和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创立了一批农业品牌产品,目前全市培育了国家、省、市级名牌农产品47个,切实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存在问题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优势产业集聚、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发展外向农业、提升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虽然全市已有各类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70多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34个。但从总体上看,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还不大,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连结不够紧密,订单农业发展滞后,未能建立有效的反哺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不大,成员数较少,且有的合作社无实体运作,有合作社之名,无合作社之实,没有发挥应有的带动作用;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够健全,大型农产品综合市场、农产品特色市场发展不快,农民经纪人队伍没有有效地组织起来。从工作上看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建设进度慢。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投资规模小、大项目不多且精深加工项目明显缺乏,特别是畜禽、蔬菜类加工项目较少。二是重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载体建设严重滞后。如农产品集中加工区目前还处于规划筹建阶段,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还未正式开工建设。三是少数镇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如新办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及农民投资创业进度不快,少数镇新办规模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还是空白。

三、今后重点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当前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围绕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以培大育强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具体地:

1、突出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吸纳“三资”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

搞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三资”开发农业,大力度、高起点新办一批规模大、外向度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结构,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今年我市提出了全年农业招商引资10亿元,新办5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项目20个的工作目标。下半年将在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十二届(2010)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第八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的基础上,在上海、浙江、苏南等发达地区举办1-2次农业招商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大丰优势农业资源,以市、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为载体和平台,力争招引一批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同时对在建项目加大服务推进力度,力争快建设、早竣工、早投产。

2、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

加快推进丰收大地、大丰上海光明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在丰收大地规划建设4000亩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东与上海光明食品工业园相连,形成5万亩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发挥临港优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品牌创建为支撑,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重点发展果蔬、粮油、畜禽、水产品、药材、林木和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加工集中区规划,重点规划建设“丰收大地”和上海光明食品工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年内进区项目4个以上,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目前丰收大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正在编制详细规划,年内4000亩框架全部拉开,先期启动1000亩,快速启动200亩。大丰上海光明食品工业园中心干道400米的海丰路已建成,其他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已投入2000万元。对8个重点镇集中加工区进行了一次情况督查,要求各镇要加快配套建设,年内新上1-2个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要通过2-3年的发展,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成为引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阵地。

3、围绕做大做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

把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培大育强,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直接而有效的手段。一是通过改制重组和与国内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壮大规模。积极引导现有龙头加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优化资产要素,进行开放式重组和低成本扩张,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二是通过科技创新壮大规模。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增创竞争优势。三是通过对外开放壮大规模。要大力推动我市现有规模龙头企业开展与国内大型龙头企业对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出口。如江苏宝龙集团,目前已建立起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销售网络,该集团的小龙虾产业在全国加工出口总量上位居第一,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IQ)认定为龙虾正宗原产地,集团有一整套严密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欧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和美国食品安全体系(FDA)认证。10年来累计出口创汇3亿美元。

4、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步伐,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当前特别要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主题,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举措。一要在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建立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二要在最具优势的产业上建立合作组织,推动产业做大做强;三要在农民最需要服务的项目上建立合作组织,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引导发展一批实体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产业化经营中纽带作用。我市重点培育了棉花、油菜、稻米、啤麦、蔬菜、花卉、林果、畜禽、水产、服务等10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二是按照“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活动,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成集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实体型经济组织,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快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工程,目标是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农户都加入1-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大户、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四元”带动,使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发展。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除国家、省、市专项扶持外,要重点加大县级财政的奖励扶持力度。我市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大发[2010]1号)文件,对农业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创牌实行专项扶持奖励。明确对引进投资额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资者,投产达效后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特别奖励。对在大丰投资兴办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盐城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对新办农业龙头企业自营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由市财政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万元、1万元。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落实各项税收、土地优惠政策,降低农民组织成本,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财政和其它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和健康发展。市财政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2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带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额补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盐城市级示范组织,凡新创一个国家级、省级、盐城市级示范组织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同时上级扶持资金重点向产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鼓励、支持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及单位,积极申报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和“三品”。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我办将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通过政策促动,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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