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0年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及
春节慰问安排情况的汇报
——2009年12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上
市民政局 杨建平
又到岁末年初,为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及春节慰问安排工作,从11月下旬以来,我们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慰问方案。现受市政府领导的委托,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方面:
(1)五保户:全市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659人,比上年增加27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1168人,比上年增加49人,分散供养491人,比上年减少22人。
(2)困难户:全市现有困难户11501人,其中,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2294人;低保户4848户9207人,比上年增加414户604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实行差额补助,目前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为81.4元(盐城市平均补差为83元)。
(3)三峡移民:全市现有三峡移民621户2719人,其中移民困难户86户356人。
2、城镇方面:
全市现有城镇困难户7551人,其中,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188人;低保户4188户7363人,比上年减少687户1306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实行家庭收入综合计算,差额补助,目前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为105元(盐城市平均补差为115元)。
3、重点优抚对象方面:
全市目前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共有5296人,其中冬春生活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115人,绝大部分是因年老多病返贫。
二、当前已做工作
1、强化领导,建立班子。为切实安排好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科室同志参加的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组织专门力量,由局领导牵头,分4个片,进村入户,调查了解,督查和解决政策落实、资金到位、来信来访有关问题。
2、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召开了各镇民政干事参加的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部署会。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困难群众吃饱穿暖住房安全,确保不发生群访和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兑现到位,优待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兑现,目前我市执行的标准为3927元/年。
3、想方设法,争取资金。2009年,我们多次向省、盐城市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资金。其中,向中央、省民政部门争取救灾救助资金59万元,城乡低保资金679万元,五保户“关爱工程”补助资金46万元,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贴中央补助资金308.7万元,抚恤事业经费1425万元,退役士兵培训费33万元,移民危旧住房改造资金181.5万元,社区服务设施补助120万元,等等。截止目前共向上争取资金3391.8万元。
4、措施扎实,重点突破。针对2009年的实际情况,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了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一是重视灾民建房。为切实解决好部分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在认真查灾、核灾的基础上,我们想方设法协调各镇(区)筹集救灾资金,自行解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截止目前,三龙、万盈等镇16户灾民住房全部恢复重建,已陆续搬入新居。二是加强“关爱工程”建设。2009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30万元,对万盈镇、南阳镇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对新丰镇敬老院进行易地新建,对刘庄镇敬老院进行了附属设施改造,建筑面积达1410平方米,新增宿舍75间,床位100张,目前,2所敬老院改扩建和1所敬老院设施改造已经完工,1所敬老院在建,完工后的敬老院,新增五保对象正陆续入住,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原先的69%提高到70%,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1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200元。三是切实抓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救助大病患者30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1.6万元,还有36人正在初审、公示阶段。我们根据省医疗救助推进会议精神和盐城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完善了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并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实施细则[《大丰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大政发[2009]122号)第六章]。调整后医疗救助办法,建立了新型医疗救助模式,对符合救助的政策规定的各种对象按年度审核后,由民政局提供给医保中心和合管办,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付“一单清”的结算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便民快捷的救急作用。四是继续开展向功臣献爱心活动。组织全市80个部委办局与近百户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结上帮扶对子,采取上门定人定户、走访慰问、帮耕帮种、捐款捐物,修缮房屋等多种形式,解决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生活、生产、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市光荣室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人数达39人,供养标准按“五个一”的要求,优厚于其他孤老优抚对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低保边缘群体存在看病难、就业难等困难。二是部分困难优抚对象、重残人员和低保户存在生活和医疗困难。三是镇级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资金缺口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高度重视,摆上位置。我们将坚决落实国家民政部关于切实安排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人和流浪乞讨现象。
在以市两办名义发文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要求全市各镇各有关单位切实重视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2009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及春节慰问约需资金351.14万元,其中动用市本级救灾预备金10万元,动用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慰问金38万元,动用市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动用优抚事业费结余5万元,动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44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45.7万元,缺口资金34万元请财政予以支持,并根据上级下拨的实际资金数额再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到位。
(1)下拨临救经费100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其他困难群众40万元,困难优抚对象医疗及临时救济60万元(医疗费补助30万元,困难优抚对象临救经费补助30万元)。
(2)安排39万元用于春节慰问城乡困难户和五保户。一是安排16万元用于春节慰问城乡困难群众600户(其中市四套班子领导慰问100户,每户棉被1条,慰问金400元,其余500户由各镇组织慰问,每户慰问金200元);二是安排23万元慰问18所敬老院五保老人(每位老人安排20斤大米、1.5斤猪肉、1.5斤大豆油,1床棉被,需资金安排采购大米6万元、猪肉5万元、大豆油2万元、棉被10万元)。
(3)安排23万元用于慰问驻丰部队、特一等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以及驻丰农场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8万元,优抚事业费结余安排5万元)。
(4)安排3.44万元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于慰问86户困难移民,标准为每户400元。
(5)安排165.7万元城乡低保节日生活补助资金,用于慰问城乡低保对象16570人,标准为每人100元(按省下拨实际金额)。
(6)安排20万元临救经费用于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突发性事件。
3、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一是督查有关镇,将优抚对象定补经费和医疗费按时足额兑现,确保在春节前到位。二是督查各镇动用镇级救灾预备金,解决特困户临时救济。三是督查各镇、村和居委会层层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4、广泛发动,开展献爱心活动。我们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向城乡困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捐款赠物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安排好冬春生活。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本年度慈善募捐活动。
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实际行动,是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具体体现,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这项民生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大丰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