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43 更新时间:2014/11/21 15:49:53

2014年11月19日在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夏恒林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关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中,市领导和政府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与分析,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考核督查。市环保部门多次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领导进行沟通、汇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我市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抓手,重点重抓,落实加强大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在盐城首家建成省级生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现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了生态考核体系

积极实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政府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方面的评价,制定和改进了年度及阶段性考评办法,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的调研制定和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企业、市民的环境保护行为;支持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正确、充分地行使执法权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效率,解决环境执法难的问题。按照大丰生态市创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部门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

(二)建立了完善生态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体系,完善了经济社会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将生态环境规划贯穿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的始终,努力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生态是生产力、生态是竞争力、生态是品牌力”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市建设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幸福大丰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严守节能环保底线,坚守“在招商选资工作中决不放低环保门槛,接受产业转移决不接受污染转移,加快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三个决不”原则,仅2014年因环保不符合化工、重金属等重点控制行业准入条件或污染严重难于治理、对环境影响危害大而被否决或劝退的项目近20个。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中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4年共办理建设项目审批223件,全部履行环评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进行梳理、分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镇、各部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完善公共管理体系和政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和监督;提高市场主体把握市场运行和科学决策的能力,推进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坚持重点重抓,着力破解生态文明建设中难题

(一)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配套污水收集、输送管网130多公里,对农村居民集中区全部配套小型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镇区污水处理工程的监管,确保运行正常、排放达标。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建设垃圾中转站12座,配置垃圾运输车13辆,新建垃圾房3.3万座,新增垃圾桶5000多只,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备保洁人员1800多名,农村生活垃圾得到规范管理、有效处置。加强沟塘整治,累计投入12.3亿元,疏浚市属骨干河道和镇(区)大中河道82条,清杂中小沟1187条,并落实26条市属骨干河道和农村河道的管护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二)多措并举,深化化工园区污染治理

巩固废气治理成果,责成相关企业投资2.5亿元,采取封闭、加盖、焚烧、吸附、回收等多种技术治理有机废气,先后封闭车间40多个,面积8000多平方米,各类废水池近6000平方米。RTO焚烧炉必须实行一用一备或多用一备,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大力实施废水污染治理强,一是请南京大学专家提出废水整治方案督促企业做好废水清污分流,污水经企业配套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统一送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二是对企业清下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杜绝利用清下水偷排超标废水现象。三是指导企业按一企一管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彻底改变混排废水的排放模式。四是在各企业清下水统一安装节制闸阀,实行对企业清下水排放的强制性管理。投资2.5亿元建设危险废物焚烧填埋一体化工程,其中,9000吨/年的危废集中焚烧工程已投入运行,28万立方米的危废填埋项目预计年内投入使用。同时,完善园区污染巡查制度,环保局和华丰工业园管委会每天各派一名科级干部在园区带巡查,群众监督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巡查,相关企业除派员在园区周边巡查外,需定时到敏感目标进行巡查,确保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确保饮备用水源安全

根据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着重推行水源地水质预警监管能力建设、沿河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堤防管理范围内畜禽养殖和砂石码头等违建项目整治以及通榆河水源地水面漂浮物的拦截打捞等工作。在饮用水源、备用水源保护区入境断面和取水口上游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立污染预警系统、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保证饮用水源安全。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核定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委托南京大学编制的《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核定及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2014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

(四)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有效降低农药污染。控制化肥用量,推广测土配方肥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化肥污染。2006年以来,推广测土配方肥技术620万亩次。控制农药残留,筛选和推荐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准确测报,科学适量用药,高毒农药禁药率达100%。二是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保洁员全覆盖的有力条件,将保洁员的考核与秸秆禁烧挂钩,保洁员一旦发现火点迅速进行扑灭和田间恢复,使得秸秆禁烧工作迅速有效。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处理量对镇村实行定额补助,同时拓宽秸秆工业化利用渠道建成都市环保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年利用秸秆达15万吨,目前在建的二期工程投运后每年可消化稻麦秸秆20万吨。三是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开展通榆河沿线专项治理,出台了《大丰市通榆河沿线堤防管理范围畜禽养殖及建材类生产经营项目专项整治方案》。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治理,科学规划、分类处置、综合利用,对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推行工程化处理。严格项目审批,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三、进一步落实各类措施,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管手段

建立并完善了监控中心,实现网络联网,对海洋综合经济开发区南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总排口和八中沟的清下水节制闸安装监控探头,在港区环保分局建立监控分中心,在此基础上,又投资近300万元在市环保局建立了环保监控指挥中心,实施24小时监控。在现有已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验收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大丰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投入400多万元成立江苏沿海平原大丰生态监测站,引进国内知名分析监测专业机构华测公司入驻,形成对水、气、土壤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共同打造一流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园区环境监测工作。同时,为增强流动和应急监测能力,投资300万元配备了瑞典长光程空气特征污染物流动监测车,实现对园区甲苯、苯酚、非甲烷总烃、SO2等十四项特征因子的实时流动监测。

(二)努力筹措资金,强化投入保障

我市把环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并逐年有所增加。按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污染防治基金和排污收费资金向生态建设项目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污染防治基金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专项建设经费,并随着经济增长加大投入。积极发展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城市、绿色旅游,制定和完善投融资、税收、进出口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争取政策倾斜,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风电、太阳能等环保项目。进一步促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进程。2014年全市争取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资金1.5亿元。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意识

建立环保、检察、公安三部门常态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对企业开展环保法规培训,合力迅速处置环境违法行为,高调宣传责任后果等措施,警示和震慑了企业环境违法的念头;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在银行融资、上市核查、项目报批、评先创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推行环境保护保证金制度,对企业轻微的不规范行为扣除保证金,对执行规章好的企业实施奖励。2014年实施现场监察2747人次,对未批先建、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危废管理不规范、违反环保“三同时”、在线监控数据异常、废水排放超标、违法处置危废、不按规定时间施工作业等50起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累计近200万元,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态文化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市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播发、刊登创建稿件330多篇,让群众了解生态创建进展情况。开展生态创建卡片入户宣传活动,印制生态创建宣传卡片50000张,通过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接到居委会等人员进楼入户发放卡片宣传。开展环保普法讲座,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和“两高”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对广大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企业法人以及社区群众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宣讲。精心编制环保教育读本,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环保教育。结合地方文化,创作环保法制小品,到乡镇农村巡回演出,寓教于乐,切实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生态文化氛围。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建成绿色学校省级17所、盐城市级60所;建成环境保护示范教育基地省级1个、盐城市级2个;建成绿色社区省级5个、盐城市级13个。

以上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汇报,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市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密集监督的焦点,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及委员对我们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有效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大丰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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