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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袍法官”任命书颁发及宣誓仪式在大丰法院举行

大丰人大·(2019/7/31 17:35:37)·法院

为充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在大丰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经过一个多月的充分准备和紧张工作,通过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现场公证、任前公示、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圆满完成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76日,113名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及宣誓仪式在大丰法院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亮,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曹震、人代工委主任黄艳,区司法局副局长种修环,区公安局副局长赵建荣等出席活动,会议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刚主持。

会上,区人大黄艳同志宣读了113名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决定,区人大江志坚副主任向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随后,江志坚副主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新任命首批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从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陪审工作、主动履行职责,强化廉洁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和使命意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的职能作用等方面提出中肯要求。

今后工作中,区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范围,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职权分工,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长于事实认定、善于化解矛盾的优势,确保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判中保持相对独立地位,保证参加审判的实效性。同时,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各项权利做出的重大调整,强化工作保障,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新发展。(曹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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